求助:高层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隔成很多小间,从而形成了40米的走道。1)、隔间门做成格栅式铁门,那么是否可以认为房间与走道相同,还是整体的自行车库而不设排烟?2)、隔间不隔到顶,是否可以认为房间与走道相同,还是整体的自行车库而不设排烟?3)、假如需要做排烟,排烟量是按走道面积*60还是整个地下室自行车库的总面积(走道+各个自行车库小间)*60计算呢?
求助:高层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隔成很多小间,从而形成了40米的走道。
1)、隔间门做成格栅式铁门,那么是否可以认为房间与走道相同,还是整体的自行车库而不设排烟?
2)、隔间不隔到顶,是否可以认为房间与走道相同,还是整体的自行车库而不设排烟?
3)、假如需要做排烟,排烟量是按走道面积*60还是整个地下室自行车库的总面积(走道+各个自行车库小间)*60计算呢?
12楼
40m的走道如果和两侧的小间的自行车库相通的话,也就是小间没有门的话,默认为走道还是自行车库,我觉得排烟也不用考虑
回复
13楼
新手学习中,大家多多指教
回复
14楼
完全不用排烟,没有火灾隐患,感觉通风也没必要,毕竟人们只是短暂的停留
回复
15楼
谢谢各位的解答,目前为了保险考虑,做了双速风机,毕竟走道超了20米,烟量按走道*60计算了(自行车库面积未考虑),因为自行车库可以不考虑排烟,只是走道考虑疏散。
回复
16楼
目前在天津做了一个活,消防的要求必须设排烟。答复是自行车车带属于可燃物,且比较多,按照可燃物较多考虑。
回复
17楼
地下室的通风应考虑,至于排烟根据暖通动力技术措施4.8.3条去套下,符合条件的就设!消防还是严格些好!
回复
18楼
应该考虑通风排烟,首先看是否有窗井能达到自然通风防烟要求,如果达不到就得考虑机械通风排烟,根据面积分好防烟分区,因为隔间墙不到顶,所以个人觉得应该看成整个车库通风排烟。
回复
19楼
应该不用,自行车库属于可燃物较少,也无人员停留
回复
20楼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8.1.3.1条:“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又根据第8.1.2条:“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 对此,应看原问题的先决条件:你的房间和内走道(各防烟分区)有没有外窗?此是至关重要的。如果都有外窗,你都可以采用“自然排烟”,而不用设置“机械排烟”。
如果都内走道和房间都没有外窗,而且隔间门做成格栅式铁门。按照第8.1.3.1条规定:内走道以及连通的所有区域,必须设置为一个机械排烟系统。又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所以内走道+连通的房间≥30m的地方,不管是内走道还是房间,必须有机械排烟口。
第8.1.3.1条规定:“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 内走道只要不符合排烟条件,就应有排烟设施,不管你的地下层是做什么用的(包括自行车库)。但对于地下层的房间,若不是“隔间门做成格栅式铁门”,而且房间内储存的是“戊类不燃品”库房,该房间即便没有外窗,也不用机械排烟的。
回复
21楼
对于原问题说的“地下自行车库……形成了40米的走道。”是否排烟:
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8.1.3.1条:“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 即:内走道要设置自然排烟或者机械排烟。
2、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故此,即便内走道本身有外窗,但是必须在距离内走道外窗≥30m的地方,设有机械排烟口。也就是说,≥30m内走道必须有机械排烟。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