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鄙人遇到这么一个情况,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走道长度为50米,但是中间有两道门将50米走道分成三个独立的内走道,都不超过20米,这种情况下,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但是排烟口的设置是否每一个内走道内需设置,或者按30米距离设置呢。 第二种情况:如果内走道门上有通风孔或百叶,也需要这样吗。
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1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鄙人遇到这么一个情况,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走道长度为50米,但是中间有两道门将50米走道分成三个独立的内走道,都不超过20米,这种情况下,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但是排烟口的设置是否每一个内走道内需设置,或者按30米距离设置呢。
第二种情况:如果内走道门上有通风孔或百叶,也需要这样吗。
第三种情况:如果这个门改为防火门,墙改为防火墙,这样自然形成了三个防火小单元,但是建筑还是定义这个整个楼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是否还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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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rg502 于 2010-1-8 15:57 编辑 ]
2楼
第一种情况:需设置排烟系统,排烟风口也需每个区域设置。
第二种情况:需设置排烟系统,排烟风口按30米设置即可。
第三种情况,我认为不需要设置了,毕竟如果任何人从一个区域疏散至另一个区域,虽然建筑没有说明是一个防火分区,实质是三个防火分区。人群从哪个分区都能鳖一口气逃生。
暖通群:4217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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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rg502 于 2010-1-8 13: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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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主是在挑战规范的底线,呵呵。同意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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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其实这个问题我实际遇到过,实际遇到的是第一种情况,后来建筑条件,反复推敲,产生了第二,第三情况,实际第一,第二种情况根据总工意见,只需设置一个排烟口即可,无论有无门,只要排烟量够就行,这样就避免了横向管道。第三种情况说心里话,不敢实施,毕竟在规范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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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rg502 于 2010-1-8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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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确实经历过这个事情,后来咨询了总工意见,第一,第二种情况实际无论加门加百叶与否,都只需设置一个排烟口,到最远段不大于30米即可。这样解决了横向风管问题。但是排烟量要按整个走廊计算。
第三种情况实际不敢打擦边球,毕竟消防事大,又不是解决不了,非要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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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rg502 于 2010-1-8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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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第一种仅设一个排烟口,个人感觉还是有些问题,没有排烟口的走道的排烟会由于门的存在,其补风和排烟都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我看错了,如果建筑仍然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应该采取第一种情况一样的措施,虽然实际情况可能没有必要。
我想问一下楼主,关于这几种情况,其补风系统,你们总工的意见如何呢?
另外i,出现这种情况,我的个人意见和建筑有很大关系,为什么要把一个走道设置两道门,人为的分成三个部分呢?出于什么目的?有点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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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nail_yin 于 2010-1-8 17: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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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第一种情况,按设一个排烟口排烟即可。 具体可以参考高规对地下室排烟设计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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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为啥设置门,是为了管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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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第二种情况个人认为应与第一种情况的风口布置相同,这种门上的孔及百叶就其位置及形式受诸多限制不能视为开放空间故应视为第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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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第一:需要按门划分的区域设置风口,但排烟时需全部打开,具体设计不多讲了。
第二:通风百叶?从你的表述上看,通风口也只能设置在较高的门上端吧?从层高与门的相对高度和烟气流动与人员疏散上,根本就不利于疏散。此法行不通。
第三:不是你想哪里用防火门、防火墙就可以用的。建筑专业要考虑的是一旦有新的防火分区划分出来,它得为该防火分区想安全疏散口的事。第三点纯属添乱型。记住:“设备专业是为建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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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设备专业是为建筑服务的“,但并不是为建筑专业服务的。一个好的设计一定是各专业通力配合的结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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