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均为多层公建,原来设了两个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现由于土建变更,一个泵房原来的室外消防水池无法满足消防泵自灌要求,,而另一个消防水池由于位置设的比较高,可以满足。请问这样的话整个群体建筑可否合用一个室外消防水池,储水量按大的考虑。这样可以吗,会不会对运行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呢?予致谢意!:handshake
予致谢意!:handshake
如题,均为多层公建,原来设了两个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现由于土建变更,一个泵房原来的室外消防水池无法满足消防泵自灌要求,,而另一个消防水池由于位置设的比较高,可以满足。请问这样的话整个群体建筑可否合用一个室外消防水池,储水量按大的考虑。这样可以吗,会不会对运行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呢?予致谢意!: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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