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分区设计中,低区系统常常是在高区系统管道上加装减压阀,在阀后引出低区的供水管。按规范两区应分设消防水泵接合器。但从系统上看,只要在高区系统上加就可实现共用。这样做,违反规范吗?大家都怎么做?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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