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一个三层配套公建,建筑定性就是公建,里面有一些管理用房、办公、还有几个商铺,体积1.6万立方,面积超3000平米,防火规范和消防技术规范上现在没有专门对这种多功能性的建筑的具体要求,请问各位这个楼要上喷淋吗?消火栓不管是按办公还是按商业都达到上消火栓的规模,但水量按谁算啊?还有上不上喷淋,纠结
住宅小区的一个三层配套公建,建筑定性就是公建,里面有一些管理用房、办公、还有几个商铺,体积1.6万立方,面积超3000平米,防火规范和消防技术规范上现在没有专门对这种多功能性的建筑的具体要求,请问各位这个楼要上喷淋吗?消火栓不管是按办公还是按商业都达到上消火栓的规模,但水量按谁算啊?还有上不上喷淋,纠结
2楼
消规:3.5.2-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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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6-7-22 10:04 消规:3.5.2-注3是有这么个规定,可是算的时候公建里面商铺的体积,是按照整体的算还是商铺有多少体积算多少体积啊,里面商铺的体积大于5000小于一万,要是按整体算水量又上去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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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消防这块还是从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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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按新防火规范8.3.4.3。如果室内有设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就需要做喷淋。如果没有就可以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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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girlmch 发表于 2016-7-22 16:16 个人觉得消防这块还是从严的好。我觉得可以算20L/s。从严考虑商店大于3万立方,然后根据“3.5.3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 50m 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 20L/s 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 3.5.2 减少 5L/s ;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 50%,但不应小于 10L/s ”可以减掉一半,最终就是20L/s。按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考虑,喷了肯定是要做的。所以是满足有一种自动水灭火系统的。然后火灾延续时间按其他公共建筑考虑,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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