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好几个住宅地下室都做储藏用,然后走道基本都比较长。个人认为是如果这个走道长度大于40m就做排烟,而不是20m。不知道理解对不对?还有就是排烟量的计算,高规中走道排烟面积要包括无窗房间。但实际中我问过一些人说都没有把储藏室面积包括进来,审图也是没问题的。所以都糊涂了,到底应该算总面积计算排烟还是就算走道的,当然排烟口只设在走道内。求教
最近碰到好几个住宅地下室都做储藏用,然后走道基本都比较长。
个人认为是如果这个走道长度大于40m就做排烟,而不是20m。不知道理解对不对?
还有就是排烟量的计算,高规中走道排烟面积要包括无窗房间。但实际中我问过一些人说都没有把储藏室面积包括进来,审图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都糊涂了,到底应该算总面积计算排烟还是就算走道的,当然排烟口只设在走道内。
求教
12楼
学习了下,一直对40m的疏散走道有点不理解 这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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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版主这样理解欠妥哦! 首先商铺的门没必要用防火门。即使按版主说的设置了防火门,那么也不应该理解成防火分区。因为一旦理解成每间商铺是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那么疏散就会有问题。(每个防火分区应具备两个安全出口,但实际却做不到的,因为商铺开向走道的防火门只是房间门,并不是安全出口)
再则自喷系统是按照防火分区设置的(如水流指示器) 每间商铺一个防火分区 做水的直接奔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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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楼主提的问题很好,其实这些都是规范的漏洞。我处理原则就是尽量简单经济。
一般情况下 小间储藏室和小间自行车库都认为是无可燃物以及无人停留 所以排烟面积只计算走道部分。至于走道长度的话 我所做的项目基本都是满铺地下室 也就是上部既有高层 又有多层,这种情况就按20m考虑。如果是独立的多层住宅的话(包括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 )地下室走道 那就按建规来 还是20m。(建规9.1.3.3 楼主说的40m指地上部分)
另外建规说的是公共建筑 我觉得应明确为公共使用部分 (不然住宅建筑就没有规范可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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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这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而且现在是看法不一,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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