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应急照明问题
niuli201
niuli201 Lv.4
2006年11月01日 15:07:21
来自于照明工程
只看楼主

一个五层学生宿舍楼每层设有层箱,一层设总箱请教:应急照明回路可以直接从层箱引出吗? 还是必须从总箱引出(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灯具,不设双切,这个做法不违规吧)

一个五层学生宿舍楼
每层设有层箱,一层设总箱
请教:应急照明回路可以直接从层箱引出吗?
还是必须从总箱引出
(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灯具,不设双切,这个做法不违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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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6年11月13日 09:23:29
12楼

请先纠正你的两个基本概念 然后我们再接着讨论
1、消防电源并不一定是带备用的。消防负荷有三级负荷!
2、“但是最好单独回路。”这句话比“宜”还要可怕!我没有在现行规范中找到这句话!相反,我在GBJ16-87中找到10.1.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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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6年11月13日 09:26:21
13楼

同样 且不说后面 你的前提是“宜”。我不知道来源。GBJ16-87中 10.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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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2006年11月13日 12:32:31
14楼
认真起来,对于那些把蓄电池灯具(应急照明)和非蓄电池灯具(正常照明)合并在同一个分支回路的设计,完全可以判定为违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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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speed
2006年11月13日 14:59:17
15楼
唉,咬文嚼字真麻烦啊,还真就烦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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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speed
2006年11月13日 15:44:19
16楼
从来没有被这个问题困扰过,因为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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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speed
2006年11月13日 15:50:37
17楼
蓄电池灯具,正常照明回路跟应急回路本来就没在一起,更谈不上有啥子冲突了
----------
补充说明:这种情况由于应急时正常电源不作用,因此应急回路只有一条从蓄电池来,所以只能满足三级消防负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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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001
2006年11月13日 16:20:01
18楼
先纠正一个细节,GBJ16-87已经是过时了,现在执行GB50016-2006。但这个细节不影响结果,GB50016-2006中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说的也是同样的话。应急照明属于应急配电,可灯具是否算设备,也要咬文嚼字的话未必意见是统一的。从规范立法本意来看,个人理解应该是电机类负荷。一个灯头算设备未必合适,我们目前出材料设备表,什么时候统计到灯头数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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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001
2006年11月13日 16:26:12
19楼
应急照明灯具作为普通照明的一部分,这样的做法还是经常能够见到的,不能够判定是错误的。
关于宜字的规范措辞可以参看GB50034-2004-7.2
另外,即使材料表统计到灯头,你应急照明负荷统计是否也单独列出应急的灯头数量呢?如果不这样列,那么这样的区别有多大的工程意义呢?
将一部分正常照明算入应急负荷,或者说将一部分应急照明算正常照明的一部分,走同一回路,是实践很常见的,虽然不是最好的理论方法,可也是实际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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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001
2006年11月13日 16:35:19
20楼
就楼主具体工程问题,我个人推荐的做法是:采用专用回路供电,灯具自带蓄电池,从层箱总箱出无所谓。
另外2个方法也可以考虑,一个是用集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双电源切换;另外一个也是用集中应急照明配电箱,EPS电源。
PS:我并不赞同混合配电及混合灯具,只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而我们设计工程师不推荐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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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流星
2006年11月13日 16:39:17
21楼
说白了就是一个定义问题,可以给同一回路的部分正常照明加蓄电池,只需要将它定义成正常照明,是提高了可靠性的正常照明。那么,就没问题了。
所以规范是死的,人是活的。


要不大鼻子说话加这么多括号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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