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7.1.3 本条基本保留了原条文。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应立足于自救,且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为主,应保证室内消防给水管网有满足消防需要的流量和水压,并应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为此,高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以便及时和有效地供应灭火用水。
一、消防给水系统按压力分类有: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经常保持满足灭火时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启动消防水泵加压而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最不利点周围平时水压和流量不满足灭火的需要,在水泵房(站)内设有消防水泵,在火灾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和流量达到灭火时的要求。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但不小于0.10MPa),灭火时要求的水压由消防车或其它方式加压达到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目前较广泛应用于消防给水系统,即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压力由稳压泵或气压给水设备等增压设施来保证。在水泵房(站)内设有消防水泵,在火灾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的压力满足消防水压的要求,此情况也叫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二、消防给水系统按范围分类有:
1.独立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每幢高层建筑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2.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即两幢或两幢以上高层建筑共用一个泵房的消防给水系统。例如,上海市漕溪北路高层建筑群中,有6幢十三层的住宅共用一个泵房,另外3幢十六层的住宅共用另一个泵房;又如,北京前三门几十幢高层建筑采用同一泵房的消防给水系统等。
过去建造的高层建筑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较多,近年来建造的成组、成排的高层建筑,采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较多,这种系统具有管理方便、投资省等优点。
为保证高层建筑的灭火效果,特别是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需要,高层建筑设置的消防水箱,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备(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喷头、水幕喷头等)的水压和水量要求,如不能满足,应设气压给水、稳压泵等增压设施。
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的室外低压给水管管道,当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达到最大流量时(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应仍能保证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按最大秒流量计算),且此时给水管道的水压不应低于0.10MPa,以满足消防车利用水带从消火栓取水的要求。
消防车从低压给水管网消火栓取水,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将消防车水泵的吸水管直接接在消火栓上吸水;另一种方式是将消火栓接上水带往消防车水罐内放水,消防车水泵从罐内吸水,供应火场用水。后一种取水方式,从水力条件来看最为不利,但由于消防队的取水习惯,常采用这种方式,也有由于某种情况下,消防车不能接近消火栓,需要采用此种方式供水。为及时扑灭火灾,在消防给水设计时应满足这种取水方式的水压要求。在火场上一辆消防车占用一个消火栓,一辆消防车平均两支水枪,每支水枪的平均流量为5L/s,两支水枪的出水量约为10L/s。当流量为10L/s、直径65mm麻制水带长度为20m时的水头损失为0.086MPa,消火栓与消防车水罐入口的标高差约为1.5m。两者合计约为0.10MPa。因此,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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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支持楼上,这么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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