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应急照明灯带蓄电池为啥不能接普通照明回路?
ad_zjw
ad_zjw Lv.8
2011年03月22日 17:12:22
只看楼主

按照新民规的要求是要设置消防应急配电箱,应急灯具必须从消防应急配电箱专线引出,火灾时候还能自动点亮。这样会形成两个感念,一种是消防应急灯具,一种是平时断电时应急灯具。如果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能接自普通照明回路,失电时自动点亮,能满足这两种应急功能。但这种简洁可靠而且节约的方式不能用真是莫名其妙。理由之一是消防用电与普通用电分开自成系统。但消防用电与普通用电分开为了切除普通用电后不致影响消防设备。为啥要切除平时普通用电?是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和扑救人员的安全。

按照新民规的要求是要设置消防应急配电箱,应急灯具必须从消防应急配电箱专线引出,火灾时候还能自动点亮。
这样会形成两个感念,一种是消防应急灯具,一种是平时断电时应急灯具。如果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能接自普通照明回路,失电时自动点亮,能满足这两种应急功能。但这种简洁可靠而且节约的方式不能用真是莫名其妙。

理由之一是消防用电与普通用电分开自成系统。但消防用电与普通用电分开为了切除普通用电后不致影响消防设备。为啥要切除平时普通用电?是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和扑救人员的安全。
看看由双电源构成的应急电源,本身就是220V危险电压,而且容量都比较大,不切除对扑救人员是潜在的危险,如切除等同与平时普通用电。再看看实际使用效果,如果平时配电箱跳闸断电应急照明根本起不了作用。要点亮靠消防启动信号,系统庞大复杂本身可靠性就低。

再看看浪费程度,本来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可以就近接电源,现在要舍近求远到应急照明箱引,有时候引一两百米的线路就为了一盏应急灯。碰到使用后装修改装,没有应急电源可引更麻烦。
新民规的做法劳民伤财又不实用,而且新民规又把老的推荐性规范的T字头去掉变成强制性规范,我们这里审图都依据这个来审,设计人员也没办法。规范上的浪费是真浪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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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hu006
2011年03月23日 15:13:32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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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摘要
根据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标准对应急照明的具体规定,文章对应急照明的设
计要求做了进一步探讨和归纳总结。并结合具体问题对应急照明的供电、灯具控
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应急照明 供电方式 控制方式 节能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
照明、安全照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转换时间及照度要求,
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
下面介绍关于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控制方式的一些问题。
1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确定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
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
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
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
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
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为投资过大而被建设方否决;
(2)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其特点是供电容量和供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但由
于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启动时间规
范要求小于30s,因此只能作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而不能用于安全照明及
某些对转换时间要求较高的场所的备用照明。这种电源在高层建筑中常常为满足
消防用电要求而设置,专门为应急照明设置是不经济的;
(3)采用蓄电池电源。当采用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时,其优点
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这种
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当采用集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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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供电方式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它与
灯内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缺点是需要专门的房间、
电池故障影响面大,且线路要考虑防火问题。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种类较多、
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在实际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由于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不相同,所以仅仅
选择上述某一种电源形式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
理。因此供电方式的确定要结合消防动力负荷综合考虑,同时选择两种及两种以
上的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规模小的建筑物选用自带蓄电池的供电
方式,规模较大的高层建筑和一些特殊重要的建筑采用电网独立电源供电,配以
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或者采用由发电机组与自带蓄电池相结合用的供电方式。
2 应急照明控制方式的确定
应急照明的控制一般可有三种形式:
(1)应急照明灯具全天24小时点亮。火灾发生时,由于灯始终是亮的,
不会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耗费电能,
对灯具的工作寿命也有影响;
(2)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自带蓄电池,平时由现场的跷板开关就地控制开闭,火
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其外部的供电电源,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保证灯具
的点亮。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一次性投资大(灯具必须自带蓄电池),灯具维护工
作量也很大;
(3)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其同时使用,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
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开/闭),都应自动点亮。这种方式是
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但要求布线时必须增加一根控制线,其控制原理图见图1。
3 工程实例分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
款(11.8.7.2、11.8.7.4、11.8.8、11.8.9等)
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
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
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但在工程实践中,有些设计片面强调套用上述条款,没有针对应急照明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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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的设置选择相应的控制方式,这种作法不是很妥当。下面举例说明:
某写字楼的应急照明设计中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并采用分别来自变
电所两段低压母线(来自两台变压器)的两路电源,经现场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对
应急照明灯进行供电(专用回路)。应急照明灯的控制方式为:平时光源由现场
跷板开关控制,灯具处于浮充电状态;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依靠灯具自带蓄
电池自动点亮。
上述设计方式在很多场所都可以见到,但是,其设计人员都没有注意到很重
要的一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
6.3.1.8条:“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
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上述设计不能满足在火
灾状态下全部点亮应急灯具的要求,因为应急照明由双电源切换箱供电,而双电
源切换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在火灾时要求确保持续供电。这样,应急照明的电源
实际上是不间断的,那么加载于应急照明灯的外部电源依然存在,只是换了另一
路而已,应急照明灯自然无法自动点亮(现场跷板开关处于闭合位置的除外)。
在这种供电方案中,必须采取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控制方式与之对应。但是,在
有外部电源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要依靠切断外部电源强制让带蓄电池的灯具
自动点亮,有些不妥。笔者认为,在这种供电方案中,采取上述第三种控制方案
为最佳选择。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5.3条规定“住宅的
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
开关”。因此,在高层住宅的楼梯间内必须采用普通的跷板开关,以此联系到其
它类别的高层建筑,在疏散楼梯间内也应尽量采用普通的跷板开关,而不采用节
能自熄开关。但是,这样做也带来了其它的问题,如楼梯间灯具的常明。在写字
楼以及宾馆等建筑物内这个问题由于有专门的物业管理人员因此还显得不是很
突出,但在高层住宅中这个弊端就比较明显。
笔者认为,疏散楼梯内的照明属于应急照明,规范的用意是指在紧急情况(包
括火灾)时必须保证楼梯间内的连续照明不能间断,而用节能自熄开关就不能做
到这一点。那么,能不能做到既不违反规范的用意,又能保证平时的节能需求呢
﹖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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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通过采用带有消防触点的延时节能开关,原理图见图2。图中,采用
的延时开关其原理要求开关内部带一小型继电器,带有两对触点,一常开一常闭,
要求互锁。平时利用常闭触点(带延时功能)点亮灯具,火灾时利用其常开触点
点亮灯具;
(2)可以采用双光源(双接线端子)的楼梯间灯具,原理图见图3。这种方案
其实就是将两套光源安装于同一外壳当中,实施起来很简单,又兼顾了建筑上的
美观要求(毕竟在楼梯间同一位置安装两个灯具不够美观)。
以上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都可以实现应急照明在平时节能自熄,在紧急情
况(火灾)下连续点亮的目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没有这样的配套产品推
出,建议有关厂家加紧进行这方面的研制,推出一种既能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又
满足节能要求的新型跷板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产品。
4 结束语
(1)正确的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其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的正确选择,对增强
建筑物的防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充分满足规范要求及控制功能的情况下,作为设计师应采取相应措施降
低应急照明平时的能耗。
参考文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1993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1999
3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1999
(注:查图请您参阅《电气&智能建筑》杂志2002-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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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hu006
2011年03月23日 15:15:17
13楼
上面是上午刚看到王厚余的论著。好像也是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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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b0796
2011年03月23日 15:31:01
14楼
应急照明灯属消防负荷,不能够接普通照明回路。
发生火灾后,不属于消防负荷的都会被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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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huashejiyuan
2011年03月23日 19:53:42
15楼
刚做设计不久,看到楼上各位的讨论,真的觉得该学习的东西很多,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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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y11
2011年03月23日 20:24:31
16楼
如果该线路出线故障或者检修,造成蓄电池充电时间不够,最终以致于不能满足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

如果线路故障活检修了,10根电源都不够用,我看这样理解的话要把所有的灯都要带完全独立的备用,就连配电变压器都要备用了,有一次市区内220kv电缆被工程车撞短了,市区内停电几个小时,20层的办公楼的火灾报警系统都没电了,哈哈,


附加:中国的编制规范的人水平太差了,只能这么说,规范错误很多,还互相自相矛盾,不知道这些专门编规范的人是干啥用的

[ 本帖最后由 summy11 于 2011-3-23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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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ian19
2011年03月23日 20:43:28
17楼
民规 好像比较严格 反正意见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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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467617778
2011年03月23日 21:09:47
18楼
看到楼上各位的讨论,真的觉得该学习的东西很多,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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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467617778
2011年03月23日 21:10:11
19楼
看到楼上各位的讨论,真的觉得该学习的东西很多,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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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j
2011年03月23日 21:16:34
20楼
我一直接在普通回路上啊,有什么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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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render
2011年03月23日 21:19:23
21楼
我感觉规范还是有道理的,个人理解感觉从消防箱取出电源很大程度是防止由于蓄电池应急灯蓄电池损坏造成正常回路火灾切断,应急灯无法点亮,从消防箱取出估计是加了一重电源保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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