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请提出理由~~~~~~~~~~~~~~~~~~~~~~~~~~~~~~~~~·共用的话我暂时还没找到不可以的理由,只是我看到很多的图纸都是分开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比如客房层,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本来就没几个回路,如果分开的话,一个箱子都没几个回路,所以我这次就合用了,我也看到很多高手就是几层合用一个箱子的做法据我了解,需要末端切换的只有消防负荷才需要这样吧,配电房照明配电箱一定需要双电源末端切换?
如果不能,请提出理由~~~~~~~~~~~~~~~~~~~~~~~~~~~~~~~~~·
共用的话我暂时还没找到不可以的理由,只是我看到很多的图纸都是分开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比如客房层,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本来就没几个回路,如果分开的话,一个箱子都没几个回路,所以我这次就合用了,我也看到很多高手就是几层合用一个箱子的做法
据我了解,需要末端切换的只有消防负荷才需要这样吧,配电房照明配电箱一定需要双电源末端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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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oheni2010 于 2010-8-28 01:03 编辑 ]
12楼
按规范应分开,但为了省钱,不少公司是合用的(特别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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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应急照明箱和公共照明箱分开的
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不一定非要双切,可从应急母线取电。(前提是照急照明灯带蓄电池,且时长满足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民规中明确要求末端双切的指消防动力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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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一个项目,针对本条我的审图意思
2. 本项目为一类高层。按负荷等级分类,应急照明设计为一级负荷。由一区电气通用图,电通施02”竖向配电系统图”得知,1栋A单元楼层应急照明配电箱1ALE1,1ALE10,1ALE19,lALE26由1ZAPE,1ZAP双电源树干式供电,并在末端通过双电源开关转换。按电通施01”电气施工设计说明”及主要设备材料表”表1”得知,电梯前室疏散照明、消防通道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出口标志灯均为自带电池型(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个人认为,以上楼层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仅由1ZAPE箱单电源供电,理由如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9.12 应急照明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 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 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 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对于一级负荷应急照明配电箱,民规说明”宜”由双电源供电,意思是也可以不。在
GB50045-95(200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1.2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11.1.5也未明确说明一类建筑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必须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切换。
本设计灯具均带电池组,符合JGJ16-2008 民规13.9.12由双电源中应急电源提供专 用回路树干式供电条件。因此1ZAP至各楼层应急照明箱电缆(NH-YJV-1KV 4x25+1x16), 应急照明箱中25A/4P双电源开关均可节省,从配电房至1ZAP的8PN2- 6回路电缆、塑壳断路器可减少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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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一类高层应急照明电源双切换,但可带少部分公共照明如电井,水暖井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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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这个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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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既然是一类高层那么他的消防用电的额负荷等级就为一级。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见JGJ 16 2008第3.2.3。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见JGJ 16 2008第3.2.8。所以必须双电源供,这是强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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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应急照明属于消防负荷,这个确实没有疑义了
公用照明能不能和应急照明公用配电箱,规范里用不宜
只有在经济考虑合理的时候,比方说楼层内公用照明的量非常少,才可以公用配电箱。而且还有一个前提,你公用照明不论是灯具或者线缆都要按照应急照明的标准来设置,才可以合用。你如果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仍然符合经济性,那么才会考虑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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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不宜共用”-是在哪个规范里有说明?消防供电末端切换是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的,所以还是末端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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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楼主你好好看看规范吧,消防电怎么能和一般负荷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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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应急灯具中的蓄电池也可以作为第二电源的。 那个 审图人的意见是对的。
但好像 有条件的情况也都 采用楼主的供电方式, 采用两路电源末端切换方式; 只是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不能 合用配电箱, 一个是消防 一个是非消防, 无法区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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