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有关内容介绍 国家标准GB51143-2015《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5.2.4、5.5.1、5.5.2、5.5.3、7.2.6 、7.3.1、7.3.2、7.3.3、7.3.4、8.2.5、8.3.3条为强制性条文。 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GB 55028-2022《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不一致的,以《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的规定为准。《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后废止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第3.2.2、3.2.3、3.2.4、7.3.1、7.3.2、7.3.4条上述6条相关强制性条文。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有关内容介绍
国家标准GB51143-2015《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5.2.4、5.5.1、5.5.2、5.5.3、7.2.6 、7.3.1、7.3.2、7.3.3、7.3.4、8.2.5、8.3.3条为强制性条文。
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GB 55028-2022《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不一致的,以《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的规定为准。《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后废止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第3.2.2、3.2.3、3.2.4、7.3.1、7.3.2、7.3.4条上述6条相关强制性条文。
知识点: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