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H 聚氨酯 (PU)涂层 H.1 聚氨酯涂料 H.1.1 聚氨酯涂料防腐层的性能应符合表H.1.1的规定。 H.1.2 聚氨酯涂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用于输送饮用水管道内壁或与人体接触的聚氨酯涂料,应有国家合法部门出具的适用于饮用水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附录H 聚氨酯 (PU)涂层
H.1.1
聚氨酯涂料防腐层的性能应符合表H.1.1的规定。
H.1.2 聚氨酯涂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用于输送饮用水管道内壁或与人体接触的聚氨酯涂料,应有国家合法部门出具的适用于饮用水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H.1.3
聚氨酯涂料应包装完好,并在包装上标明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产品数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
H.1.4
涂敷作业应按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聚氨酯涂料。
H.1.5
对每种牌(型)号的聚氨酯涂料,在使用前均应由合法检测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性能项目进行检验。
H.1.6
涂敷作业应对每一生产批聚氨酯涂料按规定的聚氨酯指标主要性能进行质量复检。不合格的涂料不能用于涂敷。
1
钢材除锈等级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构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1988中规定的Sa2?级的要求,表面锈纹深度达到40~100
μ
m。
2
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以上,且相对湿度应低于85%,方可进行除锈作业。
3
除锈合格的表面一般应在8h内进行防腐层的涂敷,如果出现返锈,必须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1
涂敷环境条件: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以上,相对湿度应低于85%,方可进行涂敷作业环境温度与管节温度应维持在制造厂家所建议的范围内。雨、雪、雾、风沙等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防腐层的露天作业。
2
管材及涂敷材料的加热:需要对被涂敷的管节进行加热时,应限制在制造厂家所规定的温度限值之内,并保证管节表面不被污染。加热方法及加热温度应依照制造厂家的建议。
3
涂敷方法:应按制造厂家的技术说明书进行涂敷。可使用手工涂刷或双组分高压无气 热喷涂 设备进行喷涂。
4
涂敷间隔:每道防腐层喷涂之间的时间间隔应小于制造厂家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值。
1) 涂敷厚度未达到规定厚度时,且未超过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可复涂时间,可再涂敷同种涂料以达到规定的厚度,但不得有分层现象;
2) 已超过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可复涂时间的防腐层,必须全部清除干净,重新涂敷。
H.3.1
涂层质量应按制造厂家标示的涂料固化所需时间进行固化检查,防腐层不得有未干硬或黏腻性、潮湿或黏稠区域。
H.3.2
防腐层外观应全部目视检查,防腐层上不得出现尖锐的突出部、龟裂、气泡和分层等缺陷,微量凹陷、小点或皱褶的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0%可视为合格。
H.3.3
防腐层厚度应采用 磁性测厚仪 逐根测量。内防腐层检测距管口大于150mm范围内的两个截面,外防腐层随机抽取三个截面。每个截面测量上、下、左、右四点的防腐层厚度。所有结果符合表H.3.3规定或设计要求值为合格。
H.3.4 防腐层检漏应采用 电火花检漏仪 对防腐层面积进行100%检漏,检漏电压为5V/ μ m,发现漏点及时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