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电气的都应该看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对3.2.1和3.2.8这2个强条都很熟悉,做电气设计肯定是不能违背的。但是该规范的条文解释就有些奇怪了,在3.2.8的实施、检查解释中,出现了: “如达不到双重电源的要求,应要求其另行增设满足双重电源要求的市政电源或增设自备电源或应急电源”,和多位设计、审图人员讨论,就是允许采用柴发作为双重电源其中的一个电源,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管是一类负荷、二类负荷、三类负荷都可以采用一个市电加柴发的
做电气的都应该看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对3.2.1和3.2.8这2个强条都很熟悉,做电气设计肯定是不能违背的。但是该规范的条文解释就有些奇怪了,在3.2.8的实施、检查解释中,出现了:
“如达不到双重电源的要求,应要求其另行增设满足双重电源要求的市政电源或增设自备电源或应急电源”,和多位设计、审图人员讨论,就是允许采用柴发作为双重电源其中的一个电源,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管是一类负荷、二类负荷、三类负荷都可以采用一个市电加柴发的供电模式,现在很多设计单位和图审也是这样做的。这是不是很颠覆的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