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解释可以,一个是消防使用,一个是平时使用,不冲突。能行吗?补风机属不属于消防风机类?求大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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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意思是消防时的车库补风系统和平时车库的排风系统共用一个系统?这个比较少见。
一般车库的消防排烟和平时排风是一个系统,平时排风,消防时排烟,这也是规范允许的。此时,该系统应该按消防排烟系统的要求,如:耐火极限、厚度等;
依据GB51251-2017中的4.4.3条文,规范仅给出了通风空调系统共用消防排烟系统的做法。并未给出消防补风与通风空调共用的做法,所以,首先不建议。
若是必须,没有其他办法,平时通风只能共用消防补风系统,平时通风设备应设在旁通管路上,其两端应设有防烟防火阀,消防时关闭,消防时转换为消防补风系统。同时,至少应按照消防补风系统的要求,如:耐火极限、厚度等,并在合用机房内设喷淋且无可燃物,同时应将风机控制柜设置于机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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