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类型的建筑是否需要设室内消防栓????
我现在做的一个集贸市场,有8栋楼,都是四至五层的综合楼,一二楼用来做商铺(两侧是商铺,中间是体积为1145M3的一个大空间,有可能用来做超市,也有可能做其他他用途)三至五层是住宅,根据《建筑设计放火规范》第8.4.1条,没必要设消火栓,但是根据第8.4.2条,也没有哪说可以不设消火栓。现在是我认为没必要设,但领导认为集贸市场,人比较多, 应该考虑,而其他一些领导又认为不用设,应该为所以我想请教大家一下,此外,结构的叫不要设屋顶消防水箱,叫我直接由市政供水;我本人认为,为了安全可靠,即使是市政供水,也应该设消防水箱,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你们认为有没有必要设室内消火栓和屋顶消防水箱?
关于消防栓口压力的疑问
《高规》P170说:经过训练的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当充实水柱长度为17m时,水枪口的压力为3.55Kg/cm2(Hq=355kpa),水枪的反作用力为20.13Kg,约等于20Kg。下面以充实水柱为17m计算此时的栓口动压。∵Hq=qxh2/B,∴qxh= = =7.49l/s∴Hxh=Ad*Ld*qxh2+ qxh2/B+20=399.1Kpa=39.91m≠50m也就是说,当栓口的动压为39.91m时,充实水柱长度为17m,此时,消防队员已经不能承受水枪的反作用力了。为何规范上要求出水压力大于50m时才应设减压措施?? 请问各位高手,此计算分析有何错误? 若没有,那各位设计栓前减压板孔时是当压力大于多少时设置的?还有个小问题,计算消防栓口的动压时,根据最不利点计算出各消防栓口的动压,选好泵后,还须根据泵的扬程反算出各消防栓口的动压么(主要是确定从哪层开始加减压板孔,剩余压力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