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夕夕】关于排烟的几点看法
本文的主要内容有: 低矮空间排烟高度要求 同一防火分区上下两层排烟量是否叠加 第4.6.11条 Z 的取值 第4.6.15条自然排烟窗(口)面积校核计算 净高大于12m的空间不宜采用自然排烟 烟层平均温度能否超过280℃ #低矮空间排烟口高度要求# 4.3.3-1条文说明:(自然排烟窗)允许可以安装在室内净高1/2以上。4.4.12-2条文说明: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一般认为,不超3m的空间都可以参照这两条执行,烟气出口可不在储烟仓内,进而不对最大排烟量做要求。 #同一防火分区上下两层排烟量是否叠加# 争议点为第4.6.4条中的“相邻”是否包含“竖直方向
关于物流仓库排烟的问题
上海某大型物流仓库,单层,层高10.3米,面积三万平米左右,分为六个防火分区。以其中一防火分区为例,序号 总面积㎡ 高窗面积㎡ 采光带面积㎡ 要求排烟面积㎡ 实际排烟面积㎡1防火分区一 5751.4 40.2 263.88 135.44547 129.672计算依据: 4.3.6第二款采用手动开启方式时,厂房的排烟面积应为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 仓库的排烟面积增加一倍。注: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时,面积可减半。 4.3.7当建筑物室内净空高度超过6m,建筑室内净空高度每增加1m,排烟面积可减少5%, 但不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1%。 本工程净空高度11m,要求排烟面积按照A*3%*78.5%(A排烟区域建筑面积)计算 4.3.8建筑物同时设置可开启外窗和固定的采光带、采光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设置手动排烟窗时,60%的手动排烟窗的面积与40%固定的采光带采光窗的面积之和 应达到4.3.6条第二款所需的排烟面积的要求。 实际排烟面积=采光窗面积*60%+采光带面积*40%
还是关于机械排烟的补风问题?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里面有讲到机械补风是规定了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时,要求考虑补风,并且说“对于一般有可开启门窗的地上建筑或自然通风良好的地下建筑,在排烟过程中空气压差的作用下可通过通风口或门窗缝隙补充进入排烟空间内时,可不设补风系统。”1、我注意到这里条文解释采用了门窗缝隙,那么是否意味着封闭楼梯间的开窗,以及内走道四周靠外墙房间内有可开启的窗户,都可作为机械排烟的补风口? 2、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意味着除了地下室还有全封闭式幕墙建筑外的一般建筑都不需要设置机械补风系统?3、如果门窗缝隙可作为补风口,那么补风量的大小是否按照排烟量的50%来考虑,门窗缝隙的长度或面积是否需要计算?4、另外,一般玻璃幕墙可开启一定角度的外窗的补风面积,是否参照排烟面积中有效面积的计算方式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