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廊排烟的一点疑惑
技术措施第4.1.2条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但曾公共建筑下列部位应设防、排烟设施:其中有一条是:地下室、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内走道,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内走道。第4.1.6条 自然排烟口,宜设置在......。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根据这两条,我认为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若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走道最远点不超过30M就可以。但最近做的一公共建筑,裙房部分有一段内走道,长度大概40M,从走道无窗的一端算起,二十五六米处有可开启外窗,开窗面积满足要求,我认为可以自然排烟。但是消防局不认可,我们老总理解为从内走道一端算起,只要20M之内没有外窗,就不满足上述第4.1.2条的规定,应该设机械排烟。到底应该怎么理解才对,请大家说说。
通风和排烟有什么联系吗?
小弟刚刚做,让各位见笑了。我看了半天也没搞清楚通风和排烟的关系,是做一个系统就可以吗?还是要分开来做?分别需要哪些设备和参数?我现在在做一个一层的超市的通风和排烟,面积4000多平米,分两个防火分区,用防火卷帘分隔,是一个大空间,没有小房间和隔墙,需要做通风和排烟,我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希望各位高手不吝赐教。希望高手能说得细一点,1、从哪里入手,怎么一步步计算,从哪里画起,需要注意哪些重点地方。2、还有是不是通风的都是进风呢,可不可以和排风一个方向?3、两个是不是和用的,还是分开设计的?4、通风和排烟的风口有什么区别?分别应该设置在超市的什么位置?先给您道声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