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里面有讲到机械补风是规定了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时,要求考虑补风,并且说“对于一般有可开启门窗的地上建筑或自然通风良好的地下建筑,在排烟过程中空气压差的作用下可通过通风口或门窗缝隙补充进入排烟空间内时,可不设补风系统。”1、我注意到这里条文解释采用了门窗缝隙,那么是否意味着封闭楼梯间的开窗,以及内走道四周靠外墙房间内有可开启的窗户,都可作为机械排烟的补风口?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里面有讲到机械补风是规定了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密闭场所设置机械排烟时,要求考虑补风,并且说“对于一般有可开启门窗的地上建筑或自然通风良好的地下建筑,在排烟过程中空气压差的作用下可通过通风口或门窗缝隙补充进入排烟空间内时,可不设补风系统。”
1、我注意到这里条文解释采用了门窗缝隙,那么是否意味着封闭楼梯间的开窗,以及内走道四周靠外墙房间内有可开启的窗户,都可作为机械排烟的补风口?
2、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意味着除了地下室还有全封闭式幕墙建筑外的一般建筑都不需要设置机械补风系统?
3、如果门窗缝隙可作为补风口,那么补风量的大小是否按照排烟量的50%来考虑,门窗缝隙的长度或面积是否需要计算?
4、另外,一般玻璃幕墙可开启一定角度的外窗的补风面积,是否参照排烟面积中有效面积的计算方式来计算?
2楼
一定要能够开启的才算。
回复
3楼
云飘飘 发表于 2013-8-6 07:30 一定要能够开启的才算。像一般写字楼都是采用玻璃幕墙的,然后,都会有几扇向外开启一定角度的窗户。那么这几个窗户应该也算自然补风口的吧,这个窗户的补风面积是不是按自然排烟的有效面积计算方式计算的呢?
回复
4楼
结合自己的愚见和我们老总的看法:
1.是
2.是
3.自然补风不需要具体考虑开窗面积和风量的大小,只需具备实现自然补风的条件即可。
4.同上
补充一点:基本上,地上的建筑都是不需要设补风系统的。(影厅的除外)
回复
5楼
实际设计中没有那么复杂,现在的设计师工作量都是很大,根本就没时间去一个个计算和仔细的分析了。一般地下室和密闭的空间是需要设置机械补风,而且补风的风量是排烟的50%左右,实际中只会分析一下初略的估计补风的风量,,很少有设计师去计算的
回复
6楼
哦,了解了,做的时候会注意的
回复
7楼
学习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