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码头的消防泵房事故照明照度如何设置
co1433242996791
2016年05月11日 08:21:52
只看楼主

[size=18.6667px]《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中“7.1.10 油品码头的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自备发电机房和消防值班室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事故照明供电支线应接于消防配电线路上。”而[size=18.6667px]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3要求,该类房间的作业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应该选用哪种规范??

[size=18.6667px]《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中“7.1.10 油品码头的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自备发电机房和消防值班室等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事故照明供电支线应接于消防配电线路上。”而 [size=18.6667px]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3要求,该类房间的作业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应该选用哪种规范??
co1433242996791
2016年05月11日 10:42:37
2楼
求助
回复
qq359879362
2016年05月11日 11:51:37
3楼
规范有明确说法,仍需要正常工作的照明就要保证正常工作时的照度,如果只是应急用,保证10%就可以了。我的做法是,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做到100%,无人值班的就做到10%吧。
回复
co1433242996791
2016年05月11日 13:27:17
4楼
谢谢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