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从事的施工项目,由于当初招标提供的设计概算显示大部分桥梁钻孔桩的地质情况为软石,但是后来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都为次坚石,因此当初投标时我单位报的桥梁钻孔桩单价就偏低,导致我单位在桥梁钻孔桩上亏损,现在我方向业主提出索赔,但业主却拒不承认,请问我方该怎么办?
我所从事的施工项目,由于当初招标提供的设计概算显示大部分桥梁钻孔桩的地质情况为软石,但是后来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都为次坚石,因此当初投标时我单位报的桥梁钻孔桩单价就偏低,导致我单位在桥梁钻孔桩上亏损,现在我方向业主提出索赔,但业主却拒不承认,请问我方该怎么办?
2楼
业主什么理由不承认呢?岩石变硬了肯定可以索赔的,本来桩开挖就费工费时哈,项目部不同意就由公司高层之间出面沟通,再不行就没办法了,总不会真的去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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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先谢谢前辈!
建指大多数业务人员同意,但就是他们的指挥长不同意,请问具体应该操作应该怎么办呢?(这是个国家投资的铁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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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指挥长是个无赖,等着送礼呢,如果要索赔一定要做好现场记录,尤其是监理签认的班报,地质让设计签认,也可让监理签认,设计监理如耍赖可对地址描述并写文发监理抄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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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地质变化一定要求设计出个书面的通知,一般开挖后都有个围岩类别判别的.
先把这些基础资料做好,同时做好攻关工作哈,工程完工了也可以索赔的,实在不行就不交竣工资料,只要事实的确存在,一般都可以成功索赔的,说好听点算变更嘛.
最好不要提索赔,直接提变更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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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变更这条途径不好走,因为合同约定我方变更费用为包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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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工程变更,从相关工程变更成立的条件来看,变更是以业主的利益为直接出发点的。
工程变更有三类,业主提出的变更,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地方政府第三方提出的变更。
业主提出的变更,不论合同中有无约定该部分增减费用怎么处理,只要变更导致承包商蒙受损失,损失的费用就应该由业主来承担——这是我从国家法规字里行间读出的。
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其增减的费用往往是通过包干或者工程索赔来解决的——实际施工中,业主的口头禅”同意变更,费用自理“
地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这个就要看业主的政策了。
其实费用的增减往往是由”量“和”单价“这个两个因变量变化引起的。
量的变化可以通过工程变更、勘误来解决;单价的变化应该通过重新申报单价,其成立的条件:一是新增加项目,申报单价;二是所涉及到的工程项目性质较投标时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建设规模的改变,施工方案的变化,地质条件的改变,一般来讲”单价“是很难变化的,因为它是合同中约定的,不能随意更改。
最后一招就是设计院的投资检算,通过做设计院的工作,将损失的进入设计院的投资检算,也可以挽回该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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