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图审要求必须按《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3.1、9.3.3条文解释设计应急照明,我们这边常见的住宅为一梯两户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按图审要求就会出现一个回路只带一个灯,一个双切箱只带6个灯的情况,感觉实在太浪费啊。请教各位这样设计合理吗?这本规范出来之前二类高层住宅我们是每个单元设一个应急照明双切箱,还可以这样做吗?你们当地的图审是怎样要求的?
我们这边图审要求必须按《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9.3.1、9.3.3条文解释设计应急照明,我们这边常见的住宅为一梯两户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按图审要求就会出现一个回路只带一个灯,一个双切箱只带6个灯的情况,感觉实在太浪费啊。请教各位这样设计合理吗?这本规范出来之前二类高层住宅我们是每个单元设一个应急照明双切箱,还可以这样做吗?你们当地的图审是怎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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