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困惑
tang123
tang123 Lv.4
2005年04月12日 13:28:45
只看楼主

按照《建规》第8.6.3条的规定,多层建筑的消火栓系统分常高压给水系统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那么常高压给水系统中的屋顶水箱压力必须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17m水柱(充实水柱10m情况下),那一般的多层建筑中仅设屋顶水箱的情况下很难保证水压。 小弟目前正做一个6层综合楼,仅设置屋顶水箱(无消防水泵),水箱最低水位标高21.7m,最不利点消火栓18.9m。但图纸拿到消防大队审查时,消防大队居然根本不提这个问题而通过了审查,这个,到底是加消防泵还是就这样办,我有点困惑,加设备的话估计甲方为了省钱不同意,不加的话以后出事了会不会怪设计的责任,各位同行交流一下,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如何做呢?

按照《建规》第8.6.3条的规定,多层建筑的消火栓系统分常高压给水系统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那么常高压给水系统中的屋顶水箱压力必须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17m水柱(充实水柱10m情况下),那一般的多层建筑中仅设屋顶水箱的情况下很难保证水压。
小弟目前正做一个6层综合楼,仅设置屋顶水箱(无消防水泵),水箱最低水位标高21.7m,最不利点消火栓18.9m。但图纸拿到消防大队审查时,消防大队居然根本不提这个问题而通过了审查,这个,到底是加消防泵还是就这样办,我有点困惑,加设备的话估计甲方为了省钱不同意,不加的话以后出事了会不会怪设计的责任,各位同行交流一下,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如何做呢?
免费打赏
果汁
2005年04月12日 14:13:02
2楼
《建规》本身就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
我们这的做法就是按照 8.6.3条第一款:仅在建筑物最高部位设一重力自流水箱就OK了!
回复
706xym
2005年04月14日 11:09:55
3楼
你设计的系统不属于常高压给水系统,应属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仅在建筑物最高部位设一重力自流水箱,满足《建规》8.6.3条。但你的设计需同时满足《建规》8.3.3条及8.6.1条第四款。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