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了对预制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管道预制件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则。2.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管道预制场所需工程材料(管材、管配件)的领取、入库贮存和发放及管道预制件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管理。本规则替代原通技-GY PI-004《管道预制厂原材料及发放预制件的管理》3. 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为了对预制场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管道预制件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管道预制场所需工程材料(管材、管配件)的领取、入库贮存和发放及管道预制件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管理。
本规则替代原通技-GY PI-004《管道预制厂原材料及发放预制件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