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排水与降水一、施工准备 1、挖土方前,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反映的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并根据方案配置施工机具。 2、基坑(槽)排出的地下水应经过沉淀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能排入市政下水道或河沟。二、操作工艺 1、大型土方施工,应在基坑顶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其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的设置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第一节 排水与降水
一、施工准备
1、挖土方前,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反映的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并根据方案配置施工机具。
2、基坑(槽)排出的地下水应经过沉淀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能排入市政下水道或河沟。
二、操作工艺
1、大型土方施工,应在基坑顶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其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的设置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在地下水位较低和土质较好的情况下,基坑底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井,采用明沟排水的方法,必要时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排水沟的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集水井的截面宜为600mm(长)×600mm(宽)×1000mm(深),@20~30m设一个。基坑底地下水由排水沟流入集水井,然后用高扬程潜水泵排走。
3、当地下水较大而土质属细砂、粉砂土时,基坑挖土容易产生流砂现象,需用围蔽截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等方法。
4、围蔽截水的施工方法可以选择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排桩、地下连续墙、定喷桩幕墙、旋喷桩、深层搅拌桩等,其可根据施工地形、水文地质资料和施工方法等确定,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5、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 应根据挖土的深度和规模,选择钻孔集水井降水或轻型井点降水,其井点的布置数量和形式,要根据含水层渗透系数和涌水量计算确定,并相应配套抽水设备。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抽水设备的电器部分必须做好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开关三项要求。施工现场电线应架空拉设,用三相五线制。
2、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0m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
3、在降水过程过程中, 应防止相邻及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对原建筑物地基采取回灌技术等防护措施。
第二节 挖土(大型土方工程)
一、施工准备
1、挖土前,有阻碍施工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上及地下有关的管线(包括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等)、树木、坟墓等要取得详细资料,并安排拆除或搬迁。
2、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机械上下设施等应事先勘查,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
3、在施工现场修筑汽车行走的便道,坡度不应大于1∶5.5,其路面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或石粉。土方工程机械,其施工坡度最大在控制在1∶3之内,轮胎式机械坡度还要缓一些。
4、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考虑使用时间长短,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挖方深度和地面荷载情况,通过计算并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注:1、本表适用于时间较长(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的挖土。
2、岩石边坡坡度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土深度确定。
二、工艺流程
放线→挖土、挖基坑周边地面截(排)水沟→修边坡→维护坡面→挖土至坑底面设计标高并验槽→挖基底周边排水沟、基底找平。
三、操作工艺
1、大型土方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偷岩”(无坡脚或负坡脚)作业。深基坑每挖1m左右即应检查通直修边,随时修正偏差。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危岩、孤岩、古滑波等土体或导致岩(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岩(土)体崩塌与下滑。
2、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详细了解地质资料,从挖土的方向和手段制定方案,防止滑坡发生。
3、在软土地区设桩密集的场地内开挖深基坑时,邻近四周不得有振动作用。挖土宜分层均匀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徒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原因而引起的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4、基坑开挖接近坑底标高时,应尽量保护好地基土结构,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使用挖土机开挖(正铲或反铲)时,可在设计开挖标高以上保留30cm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的边坡),应遵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节 基坑(槽)开挖与围护
一、施工准备
材料
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作业条件
⑴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⑵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⑶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⑷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⑸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二、工艺流程
放线→分层开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三、操作工艺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坚硬的粘土——2m。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3、当基坑(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可参考表2-3。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相应资质的一级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按省建委有关文件,也可由公司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并制定方案,但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方能实施。
5、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沉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及通知设计人员。在雨期更应加强检查。
6、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用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
8、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可参照下表采用。
9、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1、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并应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若采用低强度等级素混凝土等)去填补,并办好签证手续。
12、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和设计人进行验槽。如缺乏地质资料或土质复杂的情况,必须进行钎探。钎探布置设计未规定时,可按下表执行。
钎探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φ22~25mm圆钢制成,长1.8~1.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入土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
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13、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4、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5、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6、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并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7、为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 200~300mm左右,以后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修筑基础或铺设管道时,也应保留15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四、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基坑、基槽和管沟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五、施工注意事项
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⑴基坑开挖,在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3m,以防基底超挖。
⑵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工程桩施工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⑶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⑴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⑵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产品保护
⑴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⑵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⑶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第四节 回填土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 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定确定。
⑷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⑸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⑹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二、操作工艺
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2、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
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4、填料为砂土或碎石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5、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2-7选定。
6、路基和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大型填方,宜用振动平辗压实。使用自重8~15t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碴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7、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8、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1m。
9、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10、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土方,否则要作护壁支撑方案,以防挡土墙变形倾复。
11、管沟内填土,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填土超过管顶0.5m厚时,方准用动力打夯,但不宜用振动辗压实。
12、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辗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除,另用砂土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13、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隔用人工加以夯实。
人工填土,每层填土厚度为150mm,夯重就为30~40kg;每层厚度为200mm,夯重应为60~70kg。打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14、填方基土为杂填土,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及暗塘等。
填方基土为软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如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
15、每层填土压实后都应做干容重试验,用环刀法取样,基坑每20~50m长度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按400~900 m2取样一组。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并注意正确取样的部位和随机性。
三、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⑴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⑶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确定压实的干密度,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大于0.08g/cm3,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允许偏差见下表
四、施工注意事项
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⑴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后的干容重,在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⑵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⑶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⑷管沟下部、机械夯填的边角位置及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仔细夯实,并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⑸雨天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
⑹路基、室内地台等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产品保护
⑴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水准高程桩点,防止碰撞下沉。
⑵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的强度,不致受损坏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⑶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宜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
⑷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