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照明配电的疑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200页第13.9.12条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的设置”共用4条规定,第一条中“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有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第二条中“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时,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有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个人认为:当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可以单独设置回路引至照明配电箱;线路敷设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止火灾时沿着线路蔓延;线缆采用普通低烟无卤BV导线即可。我现在的疑问是:应急照明回路功率较小,有没有有必要采用单独回路供电以及设置专用应急照明配电箱。请业界前辈、同行专家指教,小弟在此谢过!Ps:本人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161343036)供建筑电气业内人士共同学习、共同提高!欢迎有一定电气施工、设计经验,好学、善学的同行进群!
关于应急照明的一个配电问题
对于小高层,具体11或12层的二类高层,其应急照明配电的设计,常常被审图公司要求作成变电站单独拉干线供电;在设计中,常想如果采用 每单元的应急照明箱电源从单元住户的总箱处取得,并在灯具上配30分钟蓄电池,这种方式是否可行? 参照供规2.0.3应急电源可以是蓄电池,而且这也是真正的末端(灯具上)互投; 审图人员主要参照了高规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严格说,这两条对应急照明的配电方式都是含糊的,所以,请各同仁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每单元的应急照明箱(针对二类高层建筑)电源从单元住户的总箱处取得,加表独计,并在灯具上配30分钟蓄电池”此设计是否可行,并不违反规范; 在具体应用中此发可以节省大量有色金属和人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