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安全施工只能是一句简简单单的标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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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0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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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万科出事了。 11月12日下午,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岸西路的昇海豪庭(又称古镇万科城)工程发生地下室顶板局部坍塌事故。 据事故初步分析,坍塌原因是填土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则,且大型满载平板车停放不当,导致顶板荷载过于集中,造成局部坍塌。 无独有偶,在今年早些时候,同为知名房企的碧桂园,也曾因为连续的三起坍塌事故敲响了警钟。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快速建设、快速销售、快速资金回转;那么工程质量的保证,就显得格为重要。说白了,质量与数量往往是不可兼得的,在快周转的今天,怎么把安全管理做好呢?



近日,中山万科出事了。

11月12日下午,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岸西路的昇海豪庭(又称古镇万科城)工程发生地下室顶板局部坍塌事故。

据事故初步分析,坍塌原因是填土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则,且大型满载平板车停放不当,导致顶板荷载过于集中,造成局部坍塌。


无独有偶,在今年早些时候,同为知名房企的碧桂园,也曾因为连续的三起坍塌事故敲响了警钟。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快速建设、快速销售、快速资金回转;那么工程质量的保证,就显得格为重要。说白了,质量与数量往往是不可兼得的,在快周转的今天,怎么把安全管理做好呢?



我们常常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也就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还是在于人的 安全生产意识。

所谓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中,未能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以及财产不受损失,使得经营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的意外变故或者灾害。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一般是怎么造成的呢?隐患就是事故!

我们时常看到,工地悬挂危险源警示牌,告知工地有多少危险源,提醒人们注意。而忘记了危险源就算被罗列出来,却依然还是存在在工地上的。虽然大家都知道,不能完完全全确定能将所有的危险源都排除,但是在能力范围内将危险源尽量减少,那么安全事故是不是能再减少一些呢。

10000-1≠9999,安全是1,没有了安全,其他一切都没有意义。谨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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