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若谷☆ 于 2014-9-21 09:01 编辑 合并后的《建规》。疏散中只强调了疏散宽度,其实宽度与人流宽度是有矛盾的。如一部楼梯梯段宽1200,属两股人流。梯段宽区改为1640,还属两股人流。及便改为1650,也末考虑人流间距。同属两股人流。建议《建规》计算疏散时应疏散宽度与人流宽度统筹考虑。
本帖最后由 ☆若谷☆ 于 2014-9-21 09:01 编辑
合并后的《建规》。疏散中只强调了疏散宽度,其实宽度与人流宽度是有矛盾的。如一部楼梯梯段宽1200,属两股人流。梯段宽区改为1640,还属两股人流。及便改为1650,也末考虑人流间距。同属两股人流。建议《建规》计算疏散时应疏散宽度与人流宽度统筹考虑。
13楼
平时按条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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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温阳13172 发表于 2014-9-23 18:07 两股人流是1200,三股是1800,这中间确实有600的余地,有不确定性。但是我觉得像楼主说的,统筹考虑并不好做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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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中小学校第八章疏散宽度和楼梯梯段净宽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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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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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楼主的想法态度赞一个,支持这样的神经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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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中间确实有600的余地,不确定性,存在不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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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规范也是在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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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同求,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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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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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应根据现实情况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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