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科):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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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19日 1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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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科):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 2007年09月19日     华亚科(3474):自德商特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无尘室系统设施3.交易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交易数量共1件,每单位价格新台币699,160,000元。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对人为德商特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与本公司无关系。

华亚科):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

2007年09月19日    
华亚科(3474):自德商特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无尘室系统设施


3.交易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交易数量共1件,每单位价格新台币699,160,000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对人为德商特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与本公司无关系。


5.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价格及取得日期: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注一):交货后付70%,估验付款20%,试车付款10%。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比、议价;依原厂提供之报价单及其他厂商之报价单为价格决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不适用。


11.不动产估价师姓名:不适用。


12.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或特定价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是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6.与交易金额比较有重大差异原因及签证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经纪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1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生产用途。


1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不适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异议:否注一、其他重要约定事项应注明有无订定附买(卖)回、解除契约或其他不 确定、特殊约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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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298298
2007年09月19日 1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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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商特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取得无尘室系统设施(华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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