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工程招标邀请函经研究决定, 就****·牡丹城项目消防系统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浙江省内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JYD2006-11-30 2、招标项目和内容:****·牡丹城住宅小区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和工程施工总包。 3、承包人的资格要求: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贰级以上工程施工资质和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家,均可参加投标。
消防系统工程招标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 就****·牡丹城项目消防系统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浙江省内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JYD2006-11-30
2、招标项目和内容:****·牡丹城住宅小区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和工程施工总包。
3、承包人的资格要求: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贰级以上工程施工资质和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家,均可参加投标。
4、发放标书时间和地点:领取标书时间2006年 月 日至2006年 月 日上午8:30至下午5时止,地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材料部。
5、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简介、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浙江省特别是嘉兴地区)。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06年 月 日下午 时前。地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材料部。
7、开标地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招标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联系地址及方式:
详细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消防系统工程
(ZJYD2006-12-01)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消防系统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第一部分 总概况............................................
第二部分 消防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要求....
第三章 图纸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格式文件 …………………..........................
附件1: 投标书
附件2: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4: 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附件5: 开标一览表
附件6: 消防系统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7: 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8: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附件9: 备品备件清单
附件10: 专用工具清单
附件11: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附件12: 优惠条件及设备维修承诺
附件13: 投标人2003年以来主要业绩情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 述
1. 项目简介:
参见图纸
2. 招标范围及方式:
2.1 本次招标为弱电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2 招标范围包括:
1) 自动探测报警系统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 室内消火栓系统
4) 室外消火栓系统
5) 消防广播系统
6) 小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通风联动)
7) 车库排风(烟)系统
本次招标包括上述每个子系统的系统优化设计、软硬件、设备材料采购、系统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是合格的具有充分技术、资金、调试经验、工程施工经验和售后服务实力的消防系统施工单位,应具有公安部门批准的消防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投标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系统批准的消防系统工程贰级以上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注册公司,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履约能力,并具有相应的注册、施工等资格证明。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施工图优化设计能力、完善的施工队伍和培训以及组织严密的维护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必须有正式的维修机构或维修人员及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并对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能力作出说明(加附表说明人员、构成、设备)。
3.5 投标人投标的系统与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内做过类似工程(已完工)。
3.7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4.投标报价
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按子系统分项分类报价。
4.2 作为交钥匙工程,每个子系统的投标报价应满足技术条款及图纸标明的所有要求。工程报价由设备材料费和安装服务费组成,安装服务费按固定费用包干无论系统设备是否增减都不作调整,安装服务费内容包括:安装费、调试费、各项税金、运输保险、现场保管费、维护保修费、特殊工具费、安装辅助材料费、售后服务费、总包配合费、协调费和培训费等以及可能未提及的全部费用,设备材料费为工地闭口价。报价不仅要包括技术条款及图纸上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分系统分方案详细填写)。
4.3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4.1条要求分项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方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方以任何方式和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最终合同价为中标子系统标价之和。
4.4 投标单位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招标方提出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投资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因招标方变更所增减工程费用,属于设备材料数量的变更,以原报价中单价为准做相应调整;属于规格型号变更的,以双方确认的价格进行调整;其安装服务费用按中标价格不做调整。
4.5安装费用定额按2003年新定额执行。
5. 投标货币
5.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6. 工期要求
随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同步进行施工,最终确保 年 月底投入运行。消防承包商必须根据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度、部位及时进场配合施工,必须满足业主对整体工程的竣工要求,安排弱电工程的施工进度。
7. 工程质量要求及使用的规范和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开出。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技术经济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名 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350101040074652
开户行:
地 址:
8.2 投标保证金是用来保护招标方由于投标人的行为而遭受的风险,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没收。
8.2.1 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8.2.2 中标商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
8.2.3 投标人不接受21.1款的规定。
8.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在评标结果出来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不以现金形式退还。
8.4 投标人承担所有与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楼
二、招 标 文 件
9. 招标文件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第六章 投标报价表
第七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1 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2 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
附件3 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
附件4 图纸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条款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澄清
10.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的投标人均应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答疑会,答疑纪要(如有的话)将以书面形式传真给各投标单位。
10.2 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 答疑会时间:2006年 月 日
(2) 答疑会地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信函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方关于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11.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文件必须以中文提交,如有英文文件及资料则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为准。
12.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第13条、4条 、5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报价表及设备材料清单;
(2)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的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按照第16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书格式
13.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报价表(见第六章)及设备材料清单(见附件1),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简介、来源、数量、价格、安装、服务等。
13.2 所有文件、图表和证明必须清晰、内容完整、采用国际统一单位和通用的图形和符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
14.1 按照第1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防伪复印件
(2)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施工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获奖证书(复印件)
资质文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在投标时交验(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章,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14.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1) 说明(证明)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卖方所承担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备件储存及售后服务的义务。
(2) 投标人自我介绍所使用产品的使用经验。生产和安装同类货物简要情况,必要的装备和技术力量,近三年来的业绩情况及主要诉讼案件;
(3) 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和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
(4) 工程施工方案及计划进度表
(5) 工地管理组织一览表
(6)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按照第1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15.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详细说明及样本资料;
(2) 货物的质量保证体系介绍及认证文件;
(3)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招标方开始使用三年期间所需的完整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不列入报价内);
(4)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做出必要说明。
16.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需准备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套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单位和其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6.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需在修改处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6.4投标文件中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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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送达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开标前不得拆封字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在正本中单独密封,副本中有复印件即可。资质证明文件正本、投标保证金,投标时交验。
17.2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邀请函指定的地点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 月 日。
18.2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18.3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5个工作日。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评标
20、开标
20.1 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0.2 第一次开标,查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包括:
20.2.1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2.2 检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20.2.3 检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20.2.4 检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函;
20.3 第二次开标,包括:
20.3.1 检查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20.3.2 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具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有投标人公章;
21、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 开标后,招标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经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改。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修改。如投标人不接受上述修改,招标方有权按14款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议前,招标方将决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21.3 实质性的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
21.4 重大偏离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而该重大偏离将影响投标人的竞争地位(视作废标)。
21.5 招标方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的补充证据。
21.6 招标方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2、对投标文件的评议
22.1 招标方将按第21款规定对被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进行评标。
22.2 评标是招标方的责任和权力,为集思广益、公平竞争,招标方将邀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22.3 招标方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和服务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2.3.1产品的性能是否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22.3.2 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
22.3.3 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的附带服务。
22.3.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
22.3.5 所报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
22.3.6 中标以后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22.4 中标商的确定是根据报价、产品质量、服务、交货期、投标人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
22.5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释,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 授 予 合 同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2 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但对任何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26.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派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7、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七 其 它
28、 对于27条规定的投标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 , 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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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第二章 消防系统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一、 总概况
1. 本工程属于火灾二级保护对象,火灾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报警方式;室内外设置消火栓。
2. 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前端设备设于小区主入口一层的消防安保监控中心内。
3. 系统中设有手动报警、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专用广播;电梯前室、楼梯间等部位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主要单元出入口及商场、前室等处设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水泵房、送风机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处设消防专用电话。电梯前室、商场等公共部位设置消防广播扬声器,火灾时,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4. 联动系统在火灾确认时,将所有电梯迫降到一层,并联动消火栓泵、相应部位的送排烟风机,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同时投入消防广播。
5. 消防控制中心采用远程控制模块对消防泵进行远程控制;
6. 消防栓箱内的手动报警按钮经消防中心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以远程控制消防泵的启动。
二、 招标设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所需全部设备,具体内容参见消防系统施工图。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自行统计设备种类与数量,由于投标人疏忽、查找或计算错误造成投标数量与图纸数量不符,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数量比实际图纸数量少,则由中标人自行补齐(中标价不做调整)。
说明:
1. 投标人可按照本次招标所提供图纸的要求根据情况进行配套,并提出优化的设计方安及设备清单。投标人自行所配设备方案应能完全达到设计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
2. 小区的送排烟系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三、系统组成及要求
报警及联动系统由火灾报警子系统、联动控制子系统、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广播通讯子系统组成。
1. 火灾报警子系统
(1) 系统类型:总线制、模拟量探测、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
(2) 系统组成:报警系统由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重复显示屏和消防报警控制器组成。
(3) 系统要求:该系统要求主机智能与探测器智能两者的有机结合,探测器具有一定的智能,能对火灾特征信号直接进行分析和智能处理,做出恰当的智能判决,然后将此判决信号传递给控制器。控制器再作进一步智能处理,完成更复杂的判决并显示判决结果。该系统要求必须采用模拟量控测器,能对外界环境如温度、湿度、灰尘积累等非火灾因素引起的变化进行自动补偿,从而减少误报,同时系统要求具备自诊断功能,能对主电、备电及系统的工作点进行测试,对探测器总线的开路和短路进行诊断,还可对接入系统的各种探测器及其它客观存在编址器件功能进行自检。
2. 联动控制子系统
(1) 系统类型: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
(2) 系统组成:由控制模块、输入模块、消火栓按钮和联动控制柜等组成。
(3) 系统要求:系统必须包括如下分系统:
a. 人工报警及消火栓控制分系统;
b. 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控制分系统;
c. 通风、防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控制分系统;
d. 电梯控制分系统;
e.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分系统;
f. 消防电源及疏散指示照明控制分系统。
3.广播通讯子系统
(1) 系统类型:多线制广播通讯系统;
(2) 系统组成:由扬声器、火警广播切换模块、火警电话插孔、火警电话分机、火警电话模块、广播通讯控制柜共同组成多线制广播通讯系统;
(3) 系统要求:本系统扬声器系统与背景音乐系统用扬声器共用,平时扬声器通过音响系统播放背景音乐,一旦得到火情,自动切断正常广播及其背景音乐转化为消防广播。通过广播、对讲电话及时指挥灭火。
(4) 扬声器和布线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4. CRT彩色显示系统
(1) 系统类型:彩色图形报警和实时控制系统;
(2) 系统组成:由微型计算机、针式打印机等组成;
(3) 系统要求:CRT彩色显示系统能通过有关通讯接口与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连接,按不同画面显示不同区域中监视点的火警、故障及联动设备的运行情况。每一幅面是一个区域的建筑模拟平面图,图中的监视点可以是编码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以及其他地址编码模块。平时可一幅幅查看或自动连续扫描图形,火警时自动显示报警所在图面,并以相应闪烁表示火警故障状态,使操作人员一目了然。系统能存储各类报警记录和系统状态资料,能过打印机可将这些记录资料打印。
四、设备要求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国产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的检验合格证,并应通过3C认证。所有产品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系统要求的线制等要求。
1. 火灾报警控制柜
(1) 类型:智能化火灾报警控制柜。
(2) 组成:火警报警控制器由电源和主机两部分组成。
(3) 电源部分
a. 电源部分须具有以下功能:
*主电、备电切换功能;
*备用电源充电功能;
*电源故障监测功能;
*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功能;
*为探测器回路供电功能。
b. 蓄电池应选用免维护型碱性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蓄电池的容量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c. 电源部分须有稳压功能,并在输出部分增加过压和过流保护环节。
(4) 主机部分
a. 主机部分须具备如下功能:
*故障声光报警功能;
*火灾声光报警功能;
*火灾报警优先功能;
*火灾报警记忆功能;
*声报警消声及再声响功能;
*时钟单元功能;
*输出控制功能。
(5)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回路数必须留有一定的余量;
(6) 火灾报警控制器须具备汉字显示功能;
(7)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与消防控制器联合组成一个柜体,但功能不能有任何减少;
(8) 火灾报警控制器须具备自诊断功能;
(9) 柜体要求为琴台式,落地安装,柜体表面为静电粉末喷涂防腐。
3. 消防联动控制柜
(1) 功能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柜须具有以下功能:
a. 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显示启泵按钮启动的位置;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b.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控制系统的启、停;
*显示报警阀、闸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显示喷水水泵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
c.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正压送风风口打开和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d.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柜对联动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2) 消防联动柜可与火灾报警控制合为一面柜子;
(3) 消防联动柜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汉字显示功能;
*须留有一定的设备余量;
*柜体表面须进行静电粉末喷涂防腐;
4. CRT彩色显示系统
(1) 系统配置要求:
* 联想品牌机;
* 17英寸纯平彩色显示器;
* 256M以上内存,60G以上硬盘;
* 3.5英寸软盘驱动器;
* EPSON 24点针式打印机;
(2) 系统须配有中文操作软件;
(3) 系统须具有实时显示功能。
5. 感烟、感温探测器
(1) 所有探测器均为智能型探测器,其内部的微处理器能够根据探测环境的变化做出响应,并自动进行补偿,能对探测信号进行火灾模式识别,做出判断给出报警信号,在确认自身不能可靠工作的时候给出故障信号;
(2) 所有探测器均具有自我诊断功能;
(3) 所有探测器均为模拟量输出;
(4) 所有探测器均带底座。
6. 重复显示器
要求为LED液晶汉字显示。
7. 声讯报警器
由控制电路、音响电路和闪光灯电路组成,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或由人工控制发出火警音响并伴有闪烁灯光。
五、技术规范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GB50116—98)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5) 室内给排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
6)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7) 点型感烟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5—93)
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9)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标准。
本工程应执行以上标准规范但并不仅限于此。以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招标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技术规范的条文,有关的现行标准及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
五、其它说明
(1)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标准,经销进口产品的,必须符合进口产品检验标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进口产品海关检验报告并通过3C认证;
(2)产品质量保证期,自投入使用起不得少于二年。
(3)产品售后服务
a. 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非使用责任性故障,投标人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维修期间,除易损件(出厂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范围)外,各种零、部件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零、部件。更换后的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限。
b. 设备运行中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故障,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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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第三章 图纸
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图纸一套(光盘)。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系统软件等。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出关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办理货物及安装验收合格证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中标方。
(7)“项目现场”系指****·牡丹城座落地址。
(8)“天”指日历天数
2. 技术要求
2.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
2.3 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中所有必要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格中。技术文件交付的内容和时间双方确认,写入合同。
2.4 卖方应派其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安装工地进行技术服务。(负责整个方案的实施及与土建总包单位的协调并保证整个系统的开通和安全稳定运行),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格中。
2.5 卖方应负责在卖方或卖方的供应商的工厂和在货物的安装工地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6 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修理和维修货物必要的备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2.7 卖方应在合同的供应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提供货物的所有有关技术文件。
3.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章要求。
4. 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该价格包括内容及义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2 各子系统分项报价及各系统设备材料报价按附表列出。
5. 付 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买方将按如下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器材进场后付款:设备器材运抵现场后,经买方、卖方共同清点验收。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累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
(3) 安装、调试、验收后付款: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经质量、安全、电视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累计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
(4)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格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十二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付清。如出现相关质量问题,中标单位不能解决,买方可从此款中扣除用于支付解决此项问题的费用。
5.3 买方有权从到期的付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合同规定卖方有责任支付的罚款或赔偿金。
6. 工 期
签订合同后弱电总承包商必须及时进场,满足业主对整体工程的进度要求,弱电系统工程随着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同步进行施工,最终确保 年 月底竣工。
7. 技术服务及联络
7.1 卖方须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在必要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和条件下重新选派技术服务人员。
当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7.2 施工安装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执行9.1项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详细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7.3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7.4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施工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7.5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另一方不得缺席。
7.6 各次会议双方均应签署会议,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要双方法定代表批准,且修改内容要及时通知原合同有关各方备案。
7.7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招标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7.8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设备、材料、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与买方有关的各方。
7.9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买方予以保密。
7.10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8. 安装、调试 (试运行)和验收
8.1 本合同设备由卖方进行现场安装, 未经买方认可,卖方不得将现场安装调试工作转包给分包商
8.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卖方负责调试,并尽快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买方派人参加。
8.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因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其费用。
8.4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满足系统运行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包括合格证、检验证)、技术文件及货物的全部安装图纸、资料、中文技术文件,
8.5 系统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6 如有必要买方有权到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处进行现场检验。但买方的检验不能免除卖方其后因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拒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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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质量保证与索赔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及符合国际认证及行业现行标准。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安装验收后的十二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备或材料和施工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卖方及其供货厂家所承诺的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保证期内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卖方应进行修理或调换。
9.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错误和过失,造成工程返工、设备报废,卖方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以免影响整个系统工程的正常进行。卖方如需委托第三方在现场对损坏设备进行修理,必须征得买方认可,且其质量和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9.4 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招标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其更换部分的设备费用由买方按合同单价计算并支付。
9.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应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招标方安排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修理费由卖方负担。
9.6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负责维修,卖方负责一切费用。
9.7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卖方承担一切费用。
9.8 由于卖方责任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使系统工程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其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9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约金:
9.9.1 设备运至现场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系统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一周,卖方向买方支付设备价千分之一违约金。
9.9.2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系统停运,每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9.10 如果系统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因卖方责任而造成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
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对安装和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两个月时,买方保留与卖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卖方应向招标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招标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11 买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交货款时(正当拒付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卖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买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迟交5--8周,每周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付货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9.12 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11.6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则每推迟一天卖方向招标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9.14 卖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9.15 卖方应就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服务向招标方出具《质量、服务承诺书》
9.16 各系统的质量要求、安装、设计、施工规范详见第二章.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任何一方均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0.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受影响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转让和分包
本合同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同意的前提下转让和分包。
12. 合同修改
12.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3.2 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 履约保证金
14.1
14.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提供, 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14.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5. 争端的解决
15.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四(14)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法院依法解决。
15.2 费用除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5.3 在审议期间,除正在进行审议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 合同的中止
16.1 卖方要求中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6.2 买方要求中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承担。
17.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8. 其 他
18.1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9.2 本合同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质量保证金结清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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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电梯设备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工程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招、投标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
任义务。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方的资格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消防系统施工资质证书
消防专业项目经理证书
其他有关资质证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
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消防子系统名称: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系统总价
注:按各子系统分别填写详细的设备清单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2 3 4 5
品目项号 工程名称 总价 工期或交货期 备 注
1 消防系统工程设备材料总价
2 安装综合费
投标总价(大写):
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需单独密封方入密封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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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消防系统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万人民币元
1 2 3 4 5 6 7 8 9
品目项号 工程名称 设备、材料费 安装费 人工工资 综合费% 税金% 总价 工期
1 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室内消火栓系统
4 室外消火栓系统
9 室外管网系统 中标后材料单价不调整
10 通风系统
11 按图纸室内安装材料包干费用 中标后不调整
12 安装、调试等综合包干费用 中标后不调整
备 注
合 计
经计算本公司最终报价为 元人民币。
注:1.第6栏综合费除应包括各种定额取费外还应包括第一章4.2条的所有费用。
授权代表签字: 时 间:
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以银行汇票或支票的形式开出。
具体收款单位和帐号如下:
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一份,并单独密封。
投标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姓名 年龄 职务 学历 职称 本工程中拟负责的项目 曾经承担过的工程
注意:应特别提供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班子及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及能证明其能力的一切材料。
备品备件清单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图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专用工具清单
(包括特殊检测仪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响应内容 偏差原因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响应内容 偏差原因
优惠条件及设备维修保养承诺
可提供的优惠条件
维 修 保养 内 容
投标人2003年以来主要业绩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单位 设备型号及规格 合同价 交货日期 运行情况说明
投标人 (法人单位公章)2004年 月 日 法 定代表人 (印鉴)20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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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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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急需 ,请发电字文档,谢谢大哥,nestle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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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wangfeng-wlmq@126.com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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