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规范的问题,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为什么需要按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较低房屋的要求的防震缝宽度应该是较小啊,那位高手给解答一下。
请教一个规范的问题,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为什么需要按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较低房屋的要求的防震缝宽度应该是较小啊,那位高手给解答一下。
12楼
请问:8度区,一框剪楼高28米,一框架楼高30米,中间的防震缝应该取多少?
按框剪(28米)算得为109.7mm
按框架(30米)算得为170mm
这个应该怎么算?我老实说应该取更严的结果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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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这个以前也蛮迷糊的 ,现在懂了 ,论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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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mcgradywjx 发表于 2013-8-8 21:29 呵呵,谢谢,一直对这个问题很困惑,这个例子说的太形象了,十分感谢~太感谢了,我这个问题纠结了一个早上了,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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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mcgradywjx 发表于 2013-8-8 21:29 呵呵,谢谢,一直对这个问题很困惑,这个例子说的太形象了,十分感谢~这样理解应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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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自己撞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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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说法不全,应该是按较低层数,不利结构形式的缝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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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应该就是按照抗震缝的作用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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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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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较低建筑的顶层有便稍效应,比较高建筑相同位置的震动位移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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