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6-2006 8.4.2第一条: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应连成环状。现设计有8个室内双拴,究竟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应该按1个算还是按2个?
GB50016-2006 8.4.2第一条: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应连成环状。现设计有8个室内双拴,究竟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应该按1个算还是按2个?
2楼
呵呵,双栓也只能算一个,只是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的理解可以作为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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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一般单立管双栓的话 我们立管的管径做成DN1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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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设计就按双栓的流量是单栓的2倍来做高层厂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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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双栓的栓口是有两个,但是我觉得还是要按一个消火栓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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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知道关于这个方面有没有一些明文说明这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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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审图中发现,有的高层公共建筑(还有的是不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住宅建筑),消火栓布置间距超过了35米,设计采用了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箱,在消火栓箱处设了两根消防立管,两个消火栓阀分别从两根消防立管接出。有的设计人员认为这样设计,(一根消防立管万一故障,还有另一根消防立管可以供水,不考虑两根立管同时故障),可以按两股水柱计算。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这样在一个消火栓箱中的两个消火栓阀分别从两根消防立管接出的作法,只是提高了双阀双口消火栓的可靠程度。对于只能使用、也必须使用双阀双口消火栓箱的住宅建筑(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住宅建筑),自然提高了保证消防用水的可靠程度。但并不能把此种理解推广到公共建筑或一切建筑中,更不能以为在公共建筑中这样做,一个消火栓就也就可以按两股水柱计算。
因为要求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的理论,是考虑到火灾时,大火就在某一消火栓箱附近燃烧,此处消火栓箱根本无法靠近,不论它的栓箱里装几个消火栓都无法使用,只能依靠相邻部位的另一个消火栓提供消防水柱救援。因此,公共建筑中的消火栓箱不论装几个消火栓,都只能按一股水柱计算。这在老【建规】第8.6.2条和新【建规GB50016-2006】第8.4.3条及其各自的条文说明中,以及建设部设计院主编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分册P164页,都已作了明确的解释,但部分设计人员仍有模糊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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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ejfy@co163 发表于 2016-6-3 20:08 审图中发现,有的高层公共建筑(还有的是不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住宅建筑),消火栓布置间距超过了35米,设计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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