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啊我看很多大设计院的做法也有这样的
RT,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啊我看很多大设计院的做法也有这样的
22楼
是不可以的,“其实这种画法是有道理的。
它是把普通照明纳入应急照明了,就是人为提高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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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兼顾平时使用,就是两用型的。整个回路按应急照明的设置级别设计。如用耐火导线,灯具带防火罩等。”--这种说法有些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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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我看大家是被楼主的题目搞蒙了!
普通照明是否可以和应急照明共用回路?答案是否定的。普通照明多数是三级负荷,应急照明至少是二级负荷。
但是看了楼主的截图后我觉得楼主的题目并不能反映他的真实疑问。
问题应该是公用照明是否可以按应急照明系统来设计在火灾发生时起到备用照明的作用。
本人觉得没什么不可以的,而且目前本人的所有高层设计都是这么搞的。采用双电源供电,将公用照明纳入到疏散通道照明回路中,灯具设玻璃或其他非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采用耐火导线。加消防强启线。疏散指示灯、疏散通道照明由不同的支路供电;疏散指示灯常亮,疏散通道照明平时可正常使用,火灾时无论处于何种状态均可强行点亮。这样做完全符合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但是楼主的图中在同一回路内有专用线路事故照明灯具,也有普通灯具,这就不合理了。应完全按照应急照明要求选择灯具。再有就是从来没见过还有用搬键开关控制的安全出口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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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不可以,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回路要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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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不可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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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不可以。还是分回路设计好些,只是回路有点烦琐。
23楼说得有一定道理,可以全部按应急照明考虑。但全部按应急照明设计加大了消防负荷,也增加了成本,疏散照明的照度要求很低,不需要那么多的应急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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