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楼梯间前室利用敞开式阳台,楼梯间是否需要送风?
超高层住宅楼梯间前室利用敞开式阳台,楼梯间是否需要送风?
2楼
见高规,写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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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高规》8.2.3条: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技术措施》4.9.1.2条: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4.9.1-1、图4.9.1-2);
一般来说,超过100米的住宅都要机械送风了,不能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高规》提到“
自然排烟”,不符合规范要求,楼梯间要送风。
《技术措施》提到“
自然通风”,而不是“
自然排烟”,那就是说符合要求,楼梯间可以不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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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个问题是比较常规,但是经常被提起,究其原因就是有争议。
争议的起因:高规8.2.1和8.2.3之争。
争议的核心:8.2.3要不要8.2.1管?
即“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这个有没有限定条件,受不受建筑高度、建筑性质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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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争议的派别,我归纳有三家
1、手册派
本派以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为代表,8.2.3不要8.2.1管,即8.2.3不受8.2.1限制,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和100以上的居住建筑,在此种情况下,防烟楼梯间无需设置防烟设施。
2、技术措施派
本派以最新版的技术措施为代表,8.2.3不全由8.2.1管,“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自然排烟时,不受建筑高度限制;但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防烟楼梯间要不要加压送风,还得看是否为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和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
3、从严派
本派认为,8.2.1在前,8.2.3居后,8.2.3理应受8.2.1的限制。即除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建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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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plhc 于 2010-11-23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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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楼上说的很清楚,但是现在有没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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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感觉技术措施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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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有点麻烦,等方案定稿后,先请消防队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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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不能坐等结果呀,对于结果都可以发表看法。
有时候没结果就是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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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说几点:
1、技术措施也好,手册也好,没有法律效力,没有约束力,仅供参考。还是要从规范去解释。
2、去和消防、审图部门沟通下。
3、从道理上说,是可以不必做的,因为烟气从走道跑到阳台,不会进入楼梯间,没有必要做。
4、《高规》8.2.3条和8.2.1的冲突,我觉得不能因为8.2.1在前,8.2.3居后而认定哪条效力高,毫无道理的。如果以此认定8.2.1效力高,那么前室是阳台,超过50米一类高层也必须给阳台正压送风,因为8.2.1效力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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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现在有种观点是只看规范,技术措施、手册什么的都不看,想我见过有的设计师就在设计说明的设计依据里只写规范,技术措施都不写上,但我觉得这样也不妥,规范上很多地方写的不明确,争议已久,09年最新的技术措施上就明确了很多地方,加压防火阀及补风防火阀的动作温度等,如果这时还是死搬规范,不参考技术措施,那有争议的地方就会一直存在下去,毕竟规范这东西不会过两年就出一次。
说来说去还是建设部的问题,它出书的时候就说明这书可在什么时候用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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