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那么对于消防队的这条意见因做如何回复?
回复方案有以下几点:
1.重新在地下室补上喷淋系统,那么这样做很不现实.
2.将储藏间改为 非可燃物储藏间,但是这个也不是说改就改,万一以后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
3.将地下室改为自行车库.
本人没有更好的办法,希望同行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
2楼
消防队的意见,急需大家解决下!
回复
3楼
你算不错啦 我碰到过消防局让我按仓库2考虑 我不改 甲方坚持让按消防局意见做 我了个去 结果消防水池硬是弄成700多立方:L
回复
4楼
定义为丁戊类,或者改成自行车库
回复
5楼
改成自行车库吧
回复
6楼
改戊类,或自行车库
回复
7楼
你的设计把仓库变更为丁戊类仓库吧,这个工程一般都这么做,住户放时他自己的事情,这个不需要考虑的
回复
8楼
兄弟 我们换个角度。
你现在的难处不过是有些麻烦 而且老板那里不太好说话
可是你不设置 就算你有通天的本事 把所有人搞定 不设置 将来出了人命的时候 你就会觉得你今天不补上一个喷淋系统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任。
现在消防方面都很重视地下仓库和商场一类的地方 因为这些地方一出事 基本都是大事。
所以小兄弟 我劝你 现在不管多难 这个喷淋你一定要上。人家消防都说这话了 将来出了事情 恐怕只能你自己抗。
掂量掂量 你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
回复
9楼
还有你地下室有没有自动报警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有你就用这个说。
没有 你就考虑一下 地下室燃火的时候 你怎么利用你报审的图纸上的系统实现火灾的发现和火灾的扑灭。
如果有办法及时发现和扑灭那你就把这种方法作为回复 如果没有办法 小兄弟 你要考虑修改一下设计方案了。
你做的不仅仅是一桩生意 关系到人命。
人命大如天
回复
10楼
别乱扯
现在是就事论事,什么死人不死人的。
谁敢保证设置了就不会死人?
回复
11楼
2.将储藏间改为 非可燃物储藏间,但是这个也不是说改就改,万一以后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
不能因为仅仅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就必须把该储藏室定义为“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关于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如何来把握,一直比较困惑,估计消防部门也不是很明确,各地在标准的把握上也不一样,也正因为这些完全凭个人理解的问题才造就了消防部门的牛x。大家可以看看建规P328第三条,对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他是这么举例的,“可燃物较多的如书房、资料库、设备库等库房”,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一个住户的储藏室是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当然这只能是仅供参考,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估计要拿这个跟消防部门解释应该是对牛弹琴。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