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那么对于消防队的这条意见因做如何回复?
回复方案有以下几点:
1.重新在地下室补上喷淋系统,那么这样做很不现实.
2.将储藏间改为 非可燃物储藏间,但是这个也不是说改就改,万一以后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
3.将地下室改为自行车库.
本人没有更好的办法,希望同行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
12楼
兄弟,你不就是是不想改怕麻烦吗!
我给你个解释:我觉得这个事你直接把仓库定义为丁戊类仓库进行申报就行,不用考虑那么多。
具体到消防工作上,正常民用建筑的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还要到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就涉及到业主使用的仓库存放的东西是什么类型了,这个到时候会有消防科的人去现场进行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不会同意其投入使用的。所以就算万一着大火了,这个和你也没有关系的~~你并没有把仓库设计成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
原理就是这样的,具体看你口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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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同意9#10#兄弟的说法,消防问题要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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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学习一下,非常感谢: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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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好像北京专门针对这类地下室发了个文,楼主可以找来跟消防主管部门商讨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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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消防队的意思不就是让你明确库房类别吗?这个就写上好了,为什么还怕这个怕那个的?只要消防队同意不就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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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和消防对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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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加喷淋吧,安全第一!70年,你还是别乱担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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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关键是消防部门意见,所有地下库房加喷淋,外网增加很多管道,泵房需增设喷淋泵,消防水池容量需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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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定义为丁戊类,或者改成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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