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大于24米但是小于32米如何考虑排烟问题
lpfei108
lpfei108 Lv.9
2005年12月02日 14:15:33
来自于通风排烟
只看楼主

有一公共建筑8层,层高3.3m,属于二类,其中有一内走道,长65米,两端开窗,不知道如何考虑排烟。高规上8.1.3说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但是现在是26.4m不超过32m该如何考虑呢,是否不用考虑排烟,请高手赐教。

有一公共建筑8层,层高3.3m,属于二类,其中有一内走道,长65米,两端开窗,不知道如何考虑排烟。高规上8.1.3说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但是现在是26.4m不超过32m该如何考虑呢,是否不用考虑排烟,请高手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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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box
2005年12月02日 14:41:17
2楼
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宜设的情况,也就是能设置的情况下尽可能设,不设不会违反规范,但消防部门可能会认为满足不了要求应考虑机械排烟,最好和消防部门沟通一下。

具体看建筑功能,火灾危险性大小,人员停留的情况决定是否要设,和消防部门沟通时要说出自己考虑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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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wyg
2005年12月02日 15:32:34
3楼
二类高层超32米应设置,规范上是很清楚的。关键是按危险性来考虑,试想,很近似的两个建筑,如果一个是31米,另一个33米,只差2米,危险性也不会差太大,却可以有截然不同的两个做法,我认为如果是人员较多,火灾危险性大的,还是要设置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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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教育
2005年12月02日 16:46:51
4楼
必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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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韵之临
2005年12月02日 17:57:03
5楼
我认为不能以超过32米这个条件为基准,应该设置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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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luck_lxf
2005年12月02日 18:14:31
6楼
8.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8.1.3.1 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8.1.3.2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8.1.3.3 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8.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上面是高规相关规定,关于走道的排烟是并不是根据8。1。3条来设置,而是8。2。2条,所以该走道应该做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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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exr
2005年12月03日 10:57:21
7楼
楼上说的对,要设起码我是这样做的,设了总比没设好吧,再说现在消防局的人个个都好商量呀,,就一句话看规范,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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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fei108
2005年12月05日 10:40:51
8楼
谢谢大家的回答,这个公共建筑是个单位的办公楼,感觉都是有一定道理的,还是和当地的消防部门商量一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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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dr
2005年12月07日 15:05:56
9楼
2.3.5楼说的都有道理。。
设没问题,不设不一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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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fei108
2005年12月07日 15:58:22
10楼

我让楼上的说糊涂了,不设不一定没问题,岂不是有问题了,双重否定表示肯定,感觉应该这样说“设没问题,不设可能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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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w94
2005年12月07日 17:51:52
11楼
其中有一内走道,长65米,两端开窗,如果开窗面积够的话,按全国的规范可以不设,但按上海的就得设,看工程的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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