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协助工程部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手续,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2、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3、协助工程部组织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负责项目所需各专业技术的协调。4、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须经公司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
2、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
3、协助工程部组织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负责项目所需各专业技术的协调。
4、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须经公司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
5、协助工程部或受工程部委托定期组织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现场例会,并作好会议记录,作为验收资料。
6、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组织质检及相关部门现场审验的各道工序。
7、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8、保管好工程相关文件材料,不得丢失、毁损;工程完工后向有关部门移交文件材料,并将有关移交手续留存备查。
9、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公司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10、协调好设计、勘察、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1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13、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和竣工结算,审核工程变更。
14、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15、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