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13.8对疏散指示灯作如下规定:...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O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而,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中5.3 应急照明,规定:...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请问:对疏散指示灯具的安装高度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譬如说火灾时烟气往上升,所以疏散指示灯安装高度相对低一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13.8对疏散指示灯作如下规定:...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O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
而,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中5.3 应急照明,规定:...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
请问:对疏散指示灯具的安装高度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譬如说火灾时烟气往上升,所以疏散指示灯安装高度相对低一点。
2楼
上 海 市 消 防 局 文 件
沪消发〔2004〕352号
关于发布《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的通知
5.2.1 在地面上设置时,宜沿疏散通道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灯光型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5m,蓄光自发光型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5m。
5.2.2在墙面上设置时,标志的上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灯光型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5m,蓄光自发光型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5m。
5.2.3在营业厅内悬挂设置时,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当营业厅净空高度大于4m时,标志下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3.0m,标志的长边不应小于800mm,短边不应小于250mm;当营业厅净空高度小于4m时,标志下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2.5m,标志的长边不应小于600mm,短边不应小于200mm;且应设置在风管等设备管道的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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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o_3000 于 2010-7-16 09: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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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消防局应该说对商场的疏散3种方式都有明确的描述。具体哪一种适合还是要看项目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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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消防部门文件制定的疏散照明安装高度应该是对着火现场分析的结果,安装的3种方式应是安全疏散时醒目,能见度较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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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BZ和2楼所言很有参考价值。先行谢过。
但问题还是存在,可能我的叙述有模糊的地方。
这里主要是针对地下停车库,个人认为当地下停车库发生火灾时,疏散照明应该是要是能起到他应有的作用,但
在实际的设计当中我注意到,很多靠柱设置的标志灯都会被车位上的车所遮挡,如火灾发生,如何保证疏散照明均“派上用场”,这就涉及到一个设置高度的问题。如前所述的那个地下建筑建筑照明的标准,要求是1~1.2m。不知道效果又会是如何呢?
这也跟BZ所讲的意思是一致的
BZ:“消防部门文件制定的疏散照明安装高度应该是对着火现场分析的结果,安装的3种方式应是安全疏散时醒目,能见度较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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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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