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规》7.4.7.2“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一般据此认为这是高位水箱的最低高度——7M。但本人不明白,按充实水柱10M计算,消火栓所需要的最低水压约为18M,那高位水箱岂不是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的消火栓出水要求?若要满足该要求,岂不是都要加增压设备?请多多指教!谢谢!
根据《高规》7.4.7.2“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一般据此认为这是高位水箱的最低高度——7M。但本人不明白,按充实水柱10M计算,消火栓所需要的最低水压约为18M,那高位水箱岂不是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的消火栓出水要求?若要满足该要求,岂不是都要加增压设备?
请多多指教!
谢谢!
2楼
不是吧,竟然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唯有自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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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能满足,高层一般设有消防卷盘,小流量缓解一下而已,启动水泵最多30m,设定7m主要是考虑消防设置增压措施比较浪费,一个权宜之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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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多谢,终于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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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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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能满足
这是是一个取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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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主要是考虑到按照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满足10米水柱时,水箱设置的高度离屋顶至少在15米以上,
这对建筑设计是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所以,规范就规定二类建筑顶层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7Mpa.(实验消火栓除外)
不知我这样的回答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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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3点意见供参考:
1、10米水柱的要求,考虑针对的情况是:消防员火场灭火时,防止火焰热辐射灼伤、防止被火损掉落的建筑装饰构件砸伤,这显然已是针对轰燃阶段的考虑,在火灾初期,刚发现火险,消防泵还未启动,消防人员还未到场,如果火灾还不大,烟雾尚未弥漫,视线尚可,一般的工作人员会用>0.07MPA静压的消火栓灭火,此时水枪充实水柱虽不足10米的保护距离,但也只有3-4米左右,对扑救初始火灾基本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还可起到不小的作用。如果火已很大,2米开外都烤人了,大家还是赶紧逃命吧,我们不是消防员,没有必要坚持,这时即使满足10米充实水柱的消火栓在,大家也不要管它了,赶紧走。
2、还有,当水枪达到10米水柱时水枪的反作用力是较大的,按《高规》7.4.6条文说明,有7.65KG的反作用力,一般没有练过的人,水枪充水加上拖动消防龙带重量已是不轻,在加上这么个反作用力,还真是不好操作,特别是危险紧张的情况下,灭不了火。>0.07MPA静压的压力虽小一点,但好操作,这样设计,对非专门训练的一般人员扑救初始火灾的灭火效果可能会更好些。故定了>0.07mpa最低静压标准,也是为了考虑非专业人员的实际操作可能性。
3、规范“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此时,充实水柱也是不足10米水柱的,10米水柱出水压力>0.135MPA,静水压力0.15mpa,出水压力还是达不到0.135MPA,10米水柱大不到,更不用说13米水柱了。(高于100米建筑,最小要13米水柱)
4、当消防泵启动,消火栓给水压力就上来了,正常情况下时间很短,自备发电设备30s供电,消防电动启泵或手动启泵时间也不会长,当然了,如果消防供电故障或消防泵不工作,那就惨了,但那种情况不在实际考虑范围内。
呵呵,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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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还可从另一个方面理解这一现象:
1、室内消防给水有2种:采用高压给水系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2、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中,不同与高压给水系统之处在于——消火栓泵启泵前。
按临时高压的定义,只是在启泵后,必须达到10米水柱、13米水柱。如果提高水箱,保证在启泵之前,也必须达到10米水柱、13米水柱,那不就是一直高压给水系统,它还能算是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吗?
显然不是。
3、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本身就是比高压给水系统可靠性低一些,消防反应慢一点,因为它多了个启泵的过程,不像高压给水系统随时随地打开就可10米、13米水柱,满足消防员火场消防扑救要求。但这两相比到底好呢还是不好呢,仁者见仁。
但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有造价、维护等方面的优点,是有统一认识的。
3、对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为了保证启泵前也要有一定程度的消防给水保障,所以就想出了采用高位水箱的办法。有一定的消防供水压力保证,但高位水箱不必等同高压给水系统,因为它毕竟是临时高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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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规范规定的充实水柱和计算时的充实水柱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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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我们这里消防验收 消防队一般都是先跑到屋面 在不启泵的情况下看试验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是否达到7米的要求 如果没有 直接判定说你消防水箱架设高度不够 让你加稳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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