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工程,一个18层商住楼,塔式住宅,我在消防电梯和走道间只设置了2个单栓,但消防队说按照商住楼消防用水量为30L/S,两个不够?需加设消火栓,不知道这个提法是否正确??
最近遇到工程,一个18层商住楼,塔式住宅,我在消防电梯和走道间只设置了2个单栓,但消防队说按照商住楼消防用水量为30L/S,两个不够?需加设消火栓,不知道这个提法是否正确??
12楼
我认为只要能满足每层每处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就可以了,消火栓数量要兼顾总用水量规范上并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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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室内消防用水量为30L/S,意味着同时使用水枪数是6支,但不是需要6支水枪同时都到达某一点,布置上只要能满足每处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即可,实际使用时,其余4支水枪有冷却,隔离等作用,也有如4楼所说着火点不是一处,蔓延开时使用。
消防队的专家是将同时使用水枪数和同时都到达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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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同意二楼意见,我也遇到过这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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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楼上几位都说的很好,我也认为水量与消火栓的个数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满足每处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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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楼主说的这个情况是错误的。
1,18层商住属于一类商住楼,高度不可能小于50米,故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为40l/s,而不是消防队指出的30l/s;
2,商住的水量是远远大于纯住宅的,原因在“商”的部分。纯住宅部分其实没多少,但是一类公共建筑的商店是多少呢?大于50米的不多不少也是40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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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不同意楼上各位同行关于“消火栓设置数量与消防水量无关”的结论。理由:
1,参考建规8,5,2条,表中同时使用水枪数与消防用水量一一对应;
2,刚才已经说过,这个40l/s实际上指的是商住楼中“商”的部分,住宅部分可以参照“普通住宅”大于50米的情况,为20l/s,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为10l/s,要有2根立管,刚刚好10+10=20l/s,又对应上了。人家消防队这样跟楼主算,路子是完全正确的,可惜流量搞了个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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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3,下面商店的,要按照40l/s来算了:1根立管15l/s,2根即为30l/s。那就30l/s罢!不行啊~~小于50米一类是30l/s了,大于50米的咋的不得40l/s。:)都说建筑给排水条条杠杠多,人为定的多,理论的东西少。我看这个40l/s也就是这样来得,要不咋不用45l/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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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我不同意楼上的,18层商住属于高层就应该采用高规,而不是高低规结合
不过,查得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就该有8股水用来灭火,每层就该有3个竖管发挥作用,所以应该加设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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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19楼ru_04同行:
1,“18层商住属于高层就应该采用高规,而不是高低规结合 ”
任何时候,都没有高、低规结合的设计方式。我在上面说的“1,参考建规8,5,2条,表中同时使用水枪数与消防用水量一一对应;”的意思是,说明无论高规还是低规,消火栓的水量和消火栓的竖管、使用水枪都是一一对应的。
2,“不过,查得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就该有8股水用来灭火,每层就该有3个竖管发挥作用,所以应该加设消火栓 ”
这个说法令人不理解,高层室内是必须设置消火栓的。消防水量的规定是指导我们如何设置,和是否设置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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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晕倒 明明是同层保证两股水柱到达室内任何任何地点 楼上说的8股太离谱了 我认为其实一股就够了 但是怕一股水柱在着火时失灵,所以备用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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