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回路必须和带正常照明回路的配电箱单独开来用一个箱子么?虽然规范上有这样的说法:消防负荷需要和常用负荷分开来;但是我还是经常看到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回路和正常照明回路用一个箱子,不解?另外: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断电以后蓄电池供电时间应该能满足消防要求啊,但是单位的一位工程师说,必须保证正常照明切断以后蓄电池仍然保持充电状态,不解?哪位能准确说明一下标准的做法?
虽然规范上有这样的说法:消防负荷需要和常用负荷分开来;但是我还是经常看到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回路和正常照明回路用一个箱子,不解?
另外: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断电以后蓄电池供电时间应该能满足消防要求啊,但是单位的一位工程师说,必须保证正常照明切断以后蓄电池仍然保持充电状态,不解?
哪位能准确说明一下标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