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生产类项目运行期水保监测需要另行委托,监测费用不计项目投资,那就不用在防治目标中提出运行期的六项指标值了?没意义了,那还提出运行期内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干什么??
既然生产类项目运行期水保监测需要另行委托,监测费用不计项目投资,那就不用在防治目标中提出运行期的六项指标值了?没意义了,那还提出运行期内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干什么??
2楼
好久没上来了,最近让部里专家连着审了我们五个项目,每次都提到这个问题,说“运行期间监测需另行委托(没错),不计本项目水保投资”,拿出来供大家讨论一下,也算是冒个泡
我到找到专家的依据,按sl277要求,水保监测费用为设备费和施工期监测费,但运行期间监测费也属于本项目范围内啊,而且还是在方案服务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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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既然运行期需要监测,那为什么不计算投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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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是啊,我们也很困惑,但这是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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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运行期水保监测费应计入生产运行成本,而不列入基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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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兄弟,你说的也有道理.
我觉得这样分比较合适,建设类的项目就应该把全部的监测费用包括在内.生产类的项目,把运营期的监测费单独列出来.不知道这样合理不合理,大家给出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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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小弟赞同薄荷水的说法,建设类和生产类项目应该分开,建设类应该包含在内,生产类的单独列出来,作为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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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只要是运行期监测,都计入运行费用中,无论是建设项目还是生产项目,类似的环境、水质等监测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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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看了以上诸位的发言,我想有两点需要说明:
一是,根据现在的专家审查意见,建设类项目不需要运行期防治措施设计,同样也不需要运行期监测,水保方案的防治措施和目标只是针对施工期和林草恢复期
二是,专家意见说:“生产类项目运行期监测不计入方案的水保投资”,而我们编制的水保方案中既然包括所有投资,即包括基建投资,又包括运行成本,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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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投资仅仅是水土保持工程基建投资,即建设期投资,不包含运行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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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这就对了,只是有一个问题,比如火电厂灰渣场填满后需要覆土复植,这项措施发生在整个项目的运行期间,难道其投资属于运行期成本,不纳入方案计列范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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