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地下菜市场部分是否做喷淋问题2:对规范GB50016-2006 8.5.1条第4款中“建筑面积”如何理解
问题1:地下菜市场部分是否做喷淋
问题2:对规范GB50016-2006 8.5.1条第4款中“建筑面积”如何理解
2楼
没有人知道吗? 自己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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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1、如果地下菜市场是独立防火分区(与小区配套用房不连通)就不用设,否则应设。
2、指连通在一起的所有部分建筑面积之和,再加上虽然不连通但未采用防火墙分隔的其他部分。各层采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设施划分水平防火分区的,该层建筑面积应为各分区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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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来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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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疑问:1、关于这一条规范规范时候有规定不连通就可以不算在面积之内,规范哪里提到,随然我也这认为可以不做,但是审图的出来要做,实在是没有办法啊!快郁闷死了
2、建筑面积 指连通在一起的所有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规范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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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连通就不是一个建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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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看,搞两个防火分区比较可靠!地下菜市场+小区配套用房,这样就不做自动喷水系统,否则,如果是一个防火分区的 话,我认为还是要做自动喷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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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yu 于 2010-3-12 17: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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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主你好,大家来看看你这个有没有什么实际的做几个防火分区,设计有在消防时做过分区,如有请按图就行了,没有的话有先要到消防大队,的主管那里请他们帮你出谋划,那可能要就花费好多银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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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地下防火分区500平米,超了要做喷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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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楼主的认真钻研精神真是值得大家学习,我们做设计这么久了,很多就是按照通常要求去做,根本没有想过问个为什么。而且所谓的师傅也根本不愿意告诉你他自己的法宝,以至于大家都是依葫芦画瓢,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谢谢楼主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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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本人觉得应该设。该地下场所属“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或人员伤亡大的重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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