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高规:消防前室须设消火栓,但并没有讲是前室专用的。所以,在一般的塔式高层中,每单元消防立管可以只设两条。一条设于消防前室附近,另一条设于公共走道位置。只要满足灾时两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一点的要求即可。欢迎各位朋友讨论一下。:hug:
按高规:消防前室须设消火栓,但并没有讲是前室专用的。所以,在一般的塔式高层中,每单元消防立管可以只设两条。一条设于消防前室附近,另一条设于公共走道位置。只要满足灾时两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一点的要求即可。
欢迎各位朋友讨论一下。:hug:
2楼
真不错哈,跟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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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个问题讨论过很多次了,其实从以前高规宣讲的时候讲述意见,是可以考虑共用的,尤其我认为在住宅项目中,但是在江苏的某些地方审图中,对此却不认同,理由是江苏自己对此有个解释,所以造成一个单元里面,甚至会出现5只消火栓的情况,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江苏的专家们,你让我们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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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h-wangjun 于 2009-12-4 1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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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按高规:消防前室须设消火栓,但各地的要求不太一样,大部分地方执行的是专用的,不包括在总数之内,所以,消防前室一定要设置一消火栓。其他设于公共走道位置等处,要满足火灾时两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一点的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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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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