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2/282—2004)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 则1.0.1 为了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灭火、抑火、控火、控温或保护设施(如除烟、冷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维护。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灭火、抑火、控火、控温或保护设施(如除烟、冷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维护。
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下列场所的火灾:
1.0.3.1 图书馆、档案库、文物库等固体火灾危险场所;
1.0.3.2 液压站、润滑油库、透平油库、柴油发电机房、燃汽轮机房、直燃机房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场所;
1.0.3.3 电缆隧(廊)道、大型电缆室、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油开关、配电室、开关柜室、计算机房、通讯机房、中央控制室等电气火灾危险场所;
1.0.3.4 地铁站厅层、候机楼、医院候诊室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或其它适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危险场所。
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或产生大量危险物质,以及遇水造成剧烈沸溢的可燃液体或液化气体火灾。
1.0.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维护管理,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火灾特点和环境特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所使用的系统设备应通过 国家法定机构检验,其中检验报告应包含与使用环境相对应的实体火灾灭火系统试验内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7-1997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常用规格
GB 13296-1991 不锈钢无缝钢管规格
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19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19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
3 术语和符号
3.1 术 语
3.1.1 雾滴粒径
雾滴累计体积与全部分布体积总和的百分比为f时的水滴粒径。
3.1.2 细水雾 Water Mist
在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下,且在喷头轴线向下1m的平面进行测量,累计体积分布雾滴粒径 小于1000μm,且 小于300μm的水喷雾。
3.1.3 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Low Pressure 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1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3.1.4 中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Intermediate Pressure 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1.21MPa且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3.1.5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High Pressure 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3.1.6 单流体系统 Single-fluid Systems
使用单个管道向每个喷头供给灭火介质的细水雾系统。
3.1.7 双流体系统 Twin-fluid Systems
水和雾化介质分管供给并在喷头处混合的细水雾系统。
3.1.8 局部应用式细水雾系统 Local Application Systems
设计将细水雾直接喷向封闭、敞开或半敞开空间内的某一个被保护物或危险点的一种细水雾灭火系统。
3.1.9 全淹没式细水雾系统 Total Compartment Application Systems
设计系统用于对整个封闭空间内所有危险物进行保护的一种细水雾灭火系统。
3.1.10 分区保护式细水雾系统 Zoned Application Systems
设计系统用于对封闭空间内预先划定的区域中所有危险物进行保护的一种细水雾灭火系统。
3.1.11 预制系统 Pre-Engineered System
针对特定的标准火灾危险场所,可以预先确定流量率、喷头工作压力、水量、系统管网布置的细水雾系统。
3.1.12 工程应用系统 Engineered System
需要通过独立的计算和设计确定流量率、喷头工作压力、管网、喷头保护面积、喷雾强度等参数的细水雾系统。
3.1.13 细水雾/泡沫联用灭火系统 Water Mist and Foam Integrated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细水雾系统中增加泡沫灭火介质、泡沫储存和比例混合装置而形成的灭火系统。
3.1.14 细水雾封堵分隔 Water Mist Compartmentation
在某一区带内,采用一系列喷头形成细水雾屏障以隔绝热量传播或灭火的系统形式。
3.2 符 号
表3.2 符号
编 号 符 号 单 位 涵 义
2.2.1 q L/min 细水雾喷头的流量
2.2.2 P MPa 细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2.2.3 K — 细水雾喷头的流量系数
2.2.4 W L/min•m2 喷雾强度
2.2.5 S m2 保护面积
2.2.6 Qs L/s 系统计算流量
2.2.7 Q L/s 管道流量
2.2.8 n — 同时启动喷雾的喷头数
2.2.9 k — 安全系数
2.2.10 ΔPm MPa 系统管道沿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