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馆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每层设一个防火区),走廊较长,部分走廊可设外窗并达到自然排烟要求,而另一部达不到自然排烟条件要求,在长廊中间位置设一防烟垂壁(用从天花下垂超过500mm不燃材料制作)把走廊分成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面积不超过500m2),可否一个防烟分区设自然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设机械排烟,问题即是同属一个防火分区的走廊,一部分设自然排烟,一部分设机械排烟。
一旅馆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每层设一个防火区),走廊较长,部分走廊可设外窗并达到自然排烟要求,而另一部达不到自然排烟条件要求,在长廊中间位置设一防烟垂壁(用从天花下垂超过500mm不燃材料制作)把走廊分成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面积不超过500m2),可否一个防烟分区设自然排烟,另一个防烟分区设机械排烟,问题即是同属一个防火分区的走廊,一部分设自然排烟,一部分设机械排烟。
2楼
对于这种要看当地消防意见,我就见过这样做的,但同样也见过这样做消防通不过的。
如果怕通不过,就只好全做机械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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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是啊,有的人认为是机械排烟与自然排烟混用,是错的,但也可理解为不同的防烟分区用不同的排烟方式,又何错之有?就像同一防火分区内房间可自然排烟,走廊可设机械排烟一样合情合理(因为房间与走廊一样是两个不同的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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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等待高手解答。。。: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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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自然排烟的优势是成本低,硬件上容易实现;劣势是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规范中对于自然排烟的表述是有文字上的矛盾。
在设计中要避免和减少各种因素对其造成的消极影响,而努力创造积极因素。从新老规范和手册的更新换代来看,也体现了这一精神。譬如以前,内走道自然排烟窗满足面积和距离的要求就可以,现在希望设计能有两面不同朝向的排烟窗。
相通的空间内,一个防烟分区设机械排烟,另一个设自然排烟,即使是同一个防火分区,对自然排烟而言就是一个消极因素,应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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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样做是不行的 ,长廊属于一个空间,当防烟分区机械排烟时,整个空间是负压,这时另一个分区不可能自然排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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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是的,个人认为:不同防火分区的排烟可以采用不同形式。
同一防火分区的排烟应该采用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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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同一防火分区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不可公用,机械排烟产生负压,自然排烟条件已经破坏,只能全用机械排烟系统,除非分两个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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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再具体一点分析:长廊设A、B两个防烟分区,A设机械排烟,B设自然排烟(中间作防烟分区间隔),当A、B分别发生火灾时,各自按各自的方式排烟,大家不会认为有问题,有问题的是A、B防烟分区同时发生火灾时,A区机械排烟,按老兄的说法,此时B区是负压状态,无法自然排烟,假设这种说法成立,以后两个防烟分区只在其中一个设机械排烟即可,因为按你的说法:两个防烟分区同时发生火灾开启机械排烟时,此时另外一个防烟分区处于负压状态,火灾产生的烟气也不会从窗户排出(当然已达到要求不用在另一防烟分区设机械排烟),事实上这种说法不会成立,因为物质燃烧时空气遇热会膨胀,按每平方60立方每小时排烟量无法完全排出两个防烟分区同时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烟气。因此两个防烟分区一个机械排烟,一个自然排烟,各司其职,应是合理的,这个分析,不知大家认为有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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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楼上的意见我不敢苟同,按您的理解着火时每个防烟分区单位面积产生60CMH,那么地下室为何还要补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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