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视角下的高校单位大院微更新初探
遥遥的无期
2023年05月22日 0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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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院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有产物,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社区的主导类型。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单位大院逐步摆脱单位的全面干预而走向社会化和商品化。而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产权变更下的单位大院更新治理亟待破局。高校单位大院作为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支,复杂的产权关系及其所带来的更新困境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研究从产权入手,在梳理高校大院的产权变更历程基础上,挖掘现状更新机制运作不利的原因,尝试建立基于不同产权关系的微更新操作框架,为社区视野下的大院更新提供路径上的参考和指导。


单位大院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有产物,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社区的主导类型。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单位大院逐步摆脱单位的全面干预而走向社会化和商品化。而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产权变更下的单位大院更新治理亟待破局。高校单位大院作为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支,复杂的产权关系及其所带来的更新困境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研究从产权入手,在梳理高校大院的产权变更历程基础上,挖掘现状更新机制运作不利的原因,尝试建立基于不同产权关系的微更新操作框架,为社区视野下的大院更新提供路径上的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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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单位大院的产权变更历程

随着非公有制形式放宽以及国外生产要素的进入,单位化的公有制形式逐渐注入市场化的力量,单位大院的产权结构被重新定义,而高校单位大院主要受到住房制度改革影响,产权发生了巨大改变:改革之前,高校单位大院的所有产权归国家所有;改革初期,部分公房出售给教职工,但高校仍采取“家长制”管理模式;随着单位大院的住宅产权私有化程度加深,大量教职工所有的住房经过二次买卖而为校外人员所有,而未完全买卖的住宅楼公共部分以及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则难以厘清责任边界。由此看来,产权的不断分化与高度混合造成了人口构成、管理模式、空间响应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1)居住人群复杂,社区凝聚力下降   :住房产权的分流,加之人口代际更替,高校单位大院最直接和显著的变化是校内居民比例不断下降,人口构成逐渐趋向于社会化、流动化、异质化,同时原住居民之间牢固的“业缘”纽带,使其无法快速适应逐渐社会化的大院,这也给社区人口管理带来了困难。

(2)多方权责不明,管理效率低下 :产权分割引发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权利的划分,大院产权分异与多方管理之间形成了多种复合的社区管理模式(图1),管理者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机制,资金统筹使用上存在错位,公共资源的使用上界定模糊,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得社区居民与管理者之间矛盾重重。

  图1 |   高校大院的管理模式变迁示意

(3)产权边界模糊,物质空间衰败   :大院的建筑所有权与空间使用权有所重叠,无法分割的公共空间使用权造成了各类人员之间的空间使用混乱、交通流线干扰,而管理的失序导致原先具有高度组织性的大院趋于碎片化,住宅、公共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日渐破败,此外,大院还面临着非正规建设与改造现象多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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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更新运作机制的缺陷

(1)产权与更新责任方交叉,权责不明   :高校产权和混合产权下的更新项目运作涉及多种模式,且运营责任方不一,出现所有权与更新中的权利不对等现象,无法平衡所有者、受益者和责任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资金来源用途模糊,统筹不力   :产权的分割带来了资金归口上的变更,习惯于单位家长制包办管理的大院原住民难以迅速适应这种改变,加之责任方未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方式,故造成资金管理不力,责任方失信的局面。

(3)更新运营体系庞杂,公众参与不足 :产权的变更无形中叠加了更新运作机制的层级与参与方,居民作为受益者反而无法直接参与到更新事务中,并且往往在意见提出和反馈时找错了责任方,信息的传达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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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更新理念在高校单位大院转型中的应用


3.1 微更新路径


充分考虑到不同产权在更新过程中方向、路径、效率与效果的多样化与复杂性,在遵循“不同产权主体、不同资金来源和管理方、不同更新手段”操作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不同产权现状运营模式解析—微更新运营模式构建—分期更新项目体系整合—更新实施效果二次反馈”的具有普适性的操作流程和模式框架(图2)。

      图2 |       不同产权下的高校大院微更新路径  


3.2 微更新运营模式构建


(1)国有产权。
模式1(学校主导)   :高校作为唯一责任方具有最高决策权,资金均来源于政府或学校的专项资金,由高校组织各方参与并委托实施,主要适用于教学类设施及其附属的生活服务类设施等完全处于学校管理下的设施更新项目。

模式2(校企民合作) :成立综合协调小组,多方共同进行决策,资金均来源于政府出资或学校自筹构成,高校可作为组织者招集各方参与,主要适用于体育、公共活动类设施以及公有住宅等学生、居民具有一定自主性参与的设施更新项目(图3)。


  图3 |   国有产权的高校大院更新运营模式

(2)私有产权。

模式3(企民合作)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运营公司商议进行决策,资金均来源于业主自筹,由业主参与并委托企业实施,主要适用于私有住宅及公共部分更新等完全私有化的设施更新项目(图4)。


  图4 |   私有产权的高校大院更新运营模式

(3)混合产权。
模式4(校政企民合作)   :成立综合协调小组,资金来源由政府出资、学校出资和业主自筹三部分构成,主要适用于与大院相关的市政项目(水、电、燃气网更新、临街道路整治、绿化改造等)的更新。

模式5(校企民合作) :成立综合协调小组作为组织者招集各方参与,资金均来源于学校出资或业主自筹,主要适用于大院停车、安保、公共设施更新等居民自主性参与的设施更新项目(图5)。


  图5 |   混合产权的高校大院更新运营模式



3.3 分期更新项目体系整合


微更新运营模式共涉及到三个负责部门,分别是高校、综合协调小组和业主委员会。按照明确项目负责主体、确立项目遴选原则、建立项目分期标准三个步骤来构建分期项目体系(表1)并最终实施。
      表1 |       分期项目体系示意


3.4 更新实施效果二次反馈


在项目实施完成的基础上,应针对社区居民构建“更新实施效果反馈—修正与完善—完善效果二次反馈”机制:第一,建立良好的意见表达途径,构建电子信息化平台来集中表达和听取意见;第二,由责任主体组织更新完善与修正工作,将居民的意见反映给相应的实施方并逐一落实;第三,责任主体收集居民对更新效果的二次评价,为持续的更新工作提供参考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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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国家城镇化与城市发展转型的背景下,产权变更使得单位大院产生了新的结构关系与秩序,传统单位大院的空间形态已无法满足现代社区的发展需求。   本研究引入微更新理念,提出基于产权划分的具有普适性的操作流程,针对不同产权在更新过程中资金来源与管理权责划分上的不同,提出差异化的运营机制。   本研究所提出的技术路线能否作为社区更新治理的有效路径,推广至其他单位大院的更新改造之中,还需更多理论与实践来验证。

[ 感谢东南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基于社区发展的住区更新研究生设计”教学团队(2015—2016学年负责教师:王承慧,Laura Luke,吴晓,王兴平,屠苏南)和共同参与的研究生,以及调研案例的业委会、居委会和热心居民对文章提供的启发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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