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施工现场有两个及以上总包时,这项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吴小姐的猫miao
2024年08月06日 0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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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建筑管理

近日,南通市住建局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细则》, 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 建筑起重机械基础浇筑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


近日,南通市住建局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细则》, 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建筑起重机械基础浇筑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安装单位 对基础进行验收 。安装前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运行使用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严禁使用混凝土预制拼装基础

塔式起重机 严禁直接预埋 加强节、标准节,施工升降机 严禁采用膨胀螺栓 代替预埋地脚螺栓。

基础有桩时 必须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安拆作业过程要求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1)塔机塔身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基础以上三节基础节连接螺栓每次进场使用 必须 更换为新高强螺栓,并提供合格证书或质保书。 

(2)塔机起重臂拼装后要设置安全绳,在起重臂上作业的人员,应将安全带扣在安全绳上。起重臂、平衡臂起吊前安装(拆卸)单位 必须 对各部件之间的连接销轴防松装置进行全数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 禁止 使用汽车吊副钩起吊平衡臂等大重量构件。 

(3)塔机回转支承座安装时, 必须 在和塔身、套架全部可靠连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在顶升和降节过程中,当上部结构前后处于平衡并和塔身分开后 严禁 进行回转、变幅、起升操作,且应有防止塔机断电导致回转转动的措施。

(4)施工升降机每次导轨架加节安装完成后最上一节标准节 禁止 安装齿条。施工升降机应至少设置两对安全钩,且上部的安全钩位置应在防坠小齿轮之下。

(5) 严禁 在雨、雪、雾、霾、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 起重机械最高处的风速超过9.0m/s(五级)时 应停止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当天无法完成或因故中 止的, 必须 将已安装的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安装(拆卸)单位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塔机不得仅安装平衡臂、仅拆卸起重臂即中止作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监督安装(拆卸)单位做好现场封闭保护,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后续作业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现场环境条件和特种作业人员核对后 方可继续作业

(7)建筑起重机械需要顶升、附着作业的,安装单位应在作业前 2 个工作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加节及附着安装审批表》,办理顶升加节、附着安装作业审核审批手续,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建筑起重机械附着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起重机械附着装置的结构形式、附着间距、附着水平面倾斜角度、悬臂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同时附着装置安装前后起重机械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对采用非说明书中附着装置或附着杆长度、附着间距、连接方式等与说明书不符的,应作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3)当施工现场塔机附着撑杆与建筑物之间的夹角小于30°、大于 70°或塔身中心到左右两边建筑物附着点的垂直距离大于5m时,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该工况进行书面验算,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计算书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若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不具备复核计算书能力的,应作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4)附着结构设计和制造应委托原制造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 禁止 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附着装置。 

(5)附着装置的结构形式必须上下一致, 严禁 随意接长。

(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附着杆连接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当验算结果超过设计承载值时, 应由建设单位牵头 委托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方案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7)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处宜采用预留穿墙管孔或预埋件连接, 严禁直接 在建筑主体结构上钻孔。

(8)建筑起重机械应当 尽量避免 附着在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上,如确需附着时,应当在预制构件制作前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复核,预留附着预埋连接件或连接孔。

群塔管理要求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 两台及以上 塔式起重机并可能互相干涉时,施工总承包单位 应编制群塔作业方案 ,并经 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群塔作业方案应明确相邻塔机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含顶升加节),安装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 当施工现场有两个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时 群塔作业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原文如下:

   

通建安监〔2024〕13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测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行为,加强主城区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附着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城区工程实际,我站制定了《南通市主城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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