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抗震烈度交界处,低度是否要取高度?)有个昌平的项目,剪力墙住宅,50多米。如果按照抗震规范,昌平属于7.5度,则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可地堪却这样提出“由于项目所处位置,位于7.5度与8度交界处,因此建议按照8度设防”,如此以来,则剪力墙应为三级,则整个计算结果大变!地堪这样提有道理么?我是否不听从他的“建议”(注:实际项目据北京市内界约20公里;北京市内为8度设防)
有个昌平的项目,剪力墙住宅,50多米。如果按照抗震规范,昌平属于7.5度,则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
可地堪却这样提出“由于项目所处位置,位于7.5度与8度交界处,因此建议按照8度设防”,如此以来,则剪力墙应为三级,则整个计算结果大变!
地堪这样提有道理么?我是否不听从他的“建议”(注:实际项目据北京市内界约20公里;北京市内为8度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