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用电将更加可靠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电器的也快速的得到普及。除了冰箱、洗衣机等传统电器外,许多新型电器、特别是大功率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使家庭用电负荷不断增加。这在冬季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一些市民冬天用电磁炉涮火锅时,就经常遇到电表开关频频跳闸断电,如果购买的是不合格的电表箱,甚至还会引起火灾。为此,这事使得大家的心情变得很是烦躁。 为了应对和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准,将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规范》中的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居民用电负荷要根据居民建筑面积来配置,如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4千瓦的用电功率;户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11千瓦的用电功率。在电源要求方面,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双重电源应互为闭锁,备用电源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用电的需要。w w w.volok.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