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电器的也快速的得到普及。除了冰箱、洗衣机等传统电器外,许多新型电器、特别是大功率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使家庭用电负荷不断增加。这在冬季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一些市民冬天用电磁炉涮火锅时,就经常遇到电表开关频频跳闸断电,如果购买的是不合格的电表箱,甚至还会引起火灾。为此,这事使得大家的心情变得很是烦躁。 为了应对和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准,将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规范》中的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居民用电负荷要根据居民建筑面积来配置,如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4千瓦的用电功率;户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11千瓦的用电功率。在电源要求方面,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双重电源应互为闭锁,备用电源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用电的需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电器的也快速的得到普及。除了冰箱、洗衣机等传统电器外,许多新型电器、特别是大功率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使家庭用电负荷不断增加。这在冬季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一些市民冬天用电磁炉涮火锅时,就经常遇到电表开关频频跳闸断电,如果购买的是不合格的电表箱,甚至还会引起火灾。为此,这事使得大家的心情变得很是烦躁。
为了应对和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准,将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规范》中的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居民用电负荷要根据居民建筑面积来配置,如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4千瓦的用电功率;户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11千瓦的用电功率。在电源要求方面,强制条款明确,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双重电源应互为闭锁,备用电源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用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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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如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4千瓦的用电功率;户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要相应配置11千瓦的用电功率。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双重电源应互为闭锁,备用电源容量应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用电的需要。
--------的确要求够高的!!!
新规何时出、何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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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江苏省的地方标准(2005年)早就明确了:
120平米及以下,8kW
120-150,12kW
>150,16kW
不过,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标准自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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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dvd 发表于 2013-2-20 17:27 江苏省的地方标准(2005年)早就明确了:120平米及以下,8kW我还以为要出国标了呢!!!原来还是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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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地方标准有的早就有了,国标不出都是浮云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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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重庆的是小于80平方的按6KW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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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在这方面还不了解啊,以后得多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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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好东西,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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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在这方面还不了解啊,以后得多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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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自己还是不要乱来,最好找个有经验的做给你看,在告诉你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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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dvd 发表于 2013-2-20 17:27 江苏省的地方标准(2005年)早就明确了:120平米及以下,8kW这是明显的偏大了,跟经济发展没关系。现在家用电器,不就那样吗,一台空调,在穷人家里是1.5P,到有钱人家里就秒变成好几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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